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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疾控中心的电气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节能的原则。
8.1.2 实验室区域的配电和智能化系统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实验室相对独立运行的功能要求。
8.1.3 具有洁净等级、压力、腐蚀等要求的实验室所用的电气设备,除满足电气性能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的洁净、压力、腐蚀等环境性能要求,并采用外露表面平滑、不易积尘、防静电、具有密闭隔离功能的产品。
8.1.4 疾控中心的智能化系统设计,应根据其规划、级别、业务内容以及建筑物的特性确定智能化系统规模和内容,不宜低于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8.1.1 这是疾控中心的电气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首先,安全是电气设计的首要原则。安全一般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安全两方面,而人身安全又包括生命安全和人身伤害的安全,财产和设备安全也包括设备本身的运行安全和应具备保护对象财产以及设备运行或故障影响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应通过采用对人身最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优先保证,财产安全可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采用技术合理的措施得以保证。
其次,可靠性是电气系统实现功能的保证,而减少故障率是电气系统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第三,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种高新技术层出不穷,故技术经济的合理有效也是设计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能是倡导低碳经济,也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主题,因此,在电气设计中应采用合理有效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使节电技术合理有效。
8.1.2 除一般实验室外,本规范中的实验室还包括本规范第11章规定的各类特殊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GB 50346中的实验室、《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中的实验室等。一般情况下,疾控中心根据建筑规模、功能要求等设有一种或几种实验室,这些实验室或特殊实验室均要求可独立运行,故其配电和智能化系统也应相对独立,不应产生交叉影响。
8.1.3 为避免实验环境被污染,疾控中心内的部分实验室或实验区均有严格的正负压要求,常建成相对独立的封闭式实验区域,在此区域内,除专用的实验室/实验区电气用房外,各系统的电气用房和竖井均设在封闭式实验室区域外,由此也可大大减少无关线路穿越封闭式实验室区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个别线路无法避免要穿越时,则要求穿越线路密闭隔离,如用密封的混凝土封闭或在无缝钢管里通过。
8.1.4 本条规定了疾控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的规模、内容及设计标准。参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附录F,本规范列出了附表A作为疾控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的配置选项表,以供设计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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