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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机电系统要求


10.2.1  特殊用途实验用房的主要环境设计参数和基本设施,应分别按照本规范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确定;当实验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验工艺要求另行确定。

10.2.2  昆虫饲养室应设置独立的空调设备或系统,根据饲养昆虫的种类不同而进行温湿度调节。昆虫饲养室宜维持相对邻室或缓冲间的负压。当昆虫饲养房间采用带有温湿度调节功能的昆虫饲养箱时,房间可按照人员舒适性要求进行暖通空调设计。

10.2.3  环境测试实验室、操作室、准备室房间可利用疾控中心的集中空调系统,环境测试仓本体应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实验过程中环境测试仓应能隔绝与仓外的气体交换,待实验过程结束后能够通过排风系统排除仓内空气。

10.2.4  环境测试仓围护结构防止结露的热工验算应按照环境测试仓内外最不利的温度条件进行。

10.2.5  消毒产品消毒效果检测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

10.2.6  组合型PCR实验室的试剂配制室、样品处理室、核酸扩增室及产物分析室之间的空气,应通过缓冲间隔绝,上述房间不应共用空调回风系统。核酸扩增室及产物分析室应维持相对邻室或缓冲间的微负压。

10.2.7  模拟现场测试室应按照实验要求的室内温湿度范围设置能够独立调控的空调系统。

10.2.8  凡进行强酸、强碱、剧毒液体的实验并有飞溅爆炸可能的实验室,应就近设置应急洗眼器及喷淋设施。

10.2.9  谱仪间内不宜设给排水设施、卫生器具(水盆)。

10.2.10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有关规定。

10.2.11  等离子光谱仪/γ质谱仪等特殊仪器用房应设置工作接地装置。

条文说明

10.2.1  实验室室内环境参数的确定应与满足实验工艺要求为原则,同时兼顾实验人员的舒适要求,过于苛刻的室内环境会造成暖通空调能耗的显著增加。当实验工艺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参照附录给出的室内环境参数范围,结合工程当地人们的舒适习惯分别确定冬夏季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10.2.2  昆虫饲养室的空调通风系统需要24h不间断运行,饲养昆虫种类不同,需要的房间温湿度环境不同,所以应设置独立的空调设备系统。通风和负压要求则是为了保证饲养过程的新风需要和避免异味外逸。

10.2.3  环境测试仓在实验室的温湿度要求通常不同于房间舒适性环境参数,而且不同的测试内容可能要求不同的环境测试仓内温湿度条件,所以要求环境测试仓设置单独的空调系统能够提供区别于房间的仓内温湿度环境满足实验要求。有些实验要求在实验过程中不能进行通风换气,通常采用仓壁通风空调的办法维持实验过程仓内温湿度环境的稳定,实验结束后能够开启通风系统排出仓内实验气体或清洗环境实验仓的气体。例如在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与评价实验时,要求有1次/h的通风换气;而在进行空气净化器和空气杀毒剂等空气清洁产品的净化、杀毒效果实验时,则要求0次/h的通风换气,即隔绝空气交换。

10.2.4  当环境测试仓内的温湿度与房间温湿度存在较大差别时,仓内外壁存在结露的可能,此时应对仓壁的热工性能及其内外表面温度进行防结露验算。

10.2.5  设置单独的空调通风系统,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实验要求调节实验室温湿度。由于消毒产品的消毒效果实验通常要求在实验过程中隔绝与外界的空气交换,所以要求其空调通风系统应能够单独关闭隔绝与实验空间外的空气交换。在实验结束后能够开启以排出实验中的有毒气体。

10.2.6  组合型PCR实验应保证试剂配制室、样品处理室、核酸扩增室及产物分析室房间的空气不相互流通,这一要求通常通过设置缓冲间实现。同时空调通风系统也不能造成不同房间空气的相混或流通。

10.2.7  不同卫生杀虫产品实验需要模拟的现场环境温度从20℃~30℃不同,所以要求其空调设备系统能够独立调控,并在全年任何时间达到20℃~30℃任意不同的室内温度,满足不同卫生杀虫产品在不同的室内温度下的实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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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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