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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送风系统
7.2.1 实验室的新风量应按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最大值确定: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新风量的卫生要求;
2 实验室所要求的房间压力或与邻室的压差要求;
3 各种实验条件下实验室房间的风量平衡要求。
7.2.2 当实验室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应避免不同实验室之间的空气交换。
7.2.3 除实验室排风有生物安全危险性、放射性、异味、刺激性、腐蚀性或爆炸危险性的情况外,应避免采用全新风式直流式空调系统。
7.2.4 实验室排风中含有生物安全危险、异味、腐蚀性、刺激性等气体的通风系统,不应设置对新风预冷或预热的排风能量回收装置。
7.2.1 舒适性空调系统设计的最小新风量是满足人们对卫生、健康的基本要求,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还应满足实验工艺对房间压力或与邻室的压差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流向,保证生物安全。由于实验室排风设备使用时间的不确定性,新风量应满足排风设备不运行、部分运行和全部运行各种情况下的适量补充,为实现上述要求必须进行各种使用情况下严格的风量平衡。
7.2.2 不同实验室是指室内环境要求不同、或进行不同性质的实验、或产生不同的污染物气溶胶。当不同实验室空调系统带有集中回风时,各实验室之间的空气交换,有可能造成污染物的扩散,影响实验结果,所以在设计时应予避免。
7.2.3 全新风直流系统,加热或冷却后送入室内的新风很快又随排风系统排除室外,新风能耗高。当实验室回风中不含有生物安全危险或异味、刺激性、腐蚀性、爆炸危险性气体时,回风的再循环处理利用,可以减少新风能耗。
7.2.4 一般民用公共建筑中的空调排风不含有生物安全危险、异味、腐蚀性、刺激性等气体,当室内外空气焓差或温差较大时,回收排风中的能量预热或预冷新风,可以减少新风能耗。但当排风中含有上述气体时,会污染热回收装置和新风、腐蚀热回收装置及排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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