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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立体交叉集散车道规划


5.5.1 在进出口端部间距较近,且不满足本规范表5.3.4-2要求时,必须布设集散车道,且进出口交通和主线交通间应布设实体隔离。

5.5.2 集散车道应布设在主线右侧,与主线车行道间应设置分隔带。分隔带宽度应满足设置必要交通设施的要求,且不应小于1.5m;当用地有特殊困难时,分隔带宽度不得小于0.5m。分隔带内必须设置安全分隔设施。集散车道应通过变速车道同主线车道相接。

5.5.3 集散车道的设计车速应按匝道设计车速确定。集散车道应为双车道。

条文说明

5.5.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立体交叉中,设置集散车道,可将分、合流点转移出主线,使多个出、入口变为单一出入口,将交织车流和主线车流分离,保证主线大交通量的高速行驶,提高通行能力,保证安全。

5.5.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集散车道与主线之间的分隔带宽度,美国《通行能力手册》第64页:(主线)车行道边缘至路边或分隔带间的最小净距6英尺(1.8m);新泽西州《道路设计手册》第57页图2.6.2:城区集散道分隔带D=8m。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第66页:集散车道上分隔设施见第4章第28页表4.6.1“分隔带最小宽度2.25m”。考虑用地紧凑,本规范所定分隔带宽度比上列文献都小,所以规定必须布设安全分隔设施,防止车辆冲到相邻车道上去。集散车道布设见图19。

图19 集散车道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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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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