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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让行标志交叉口通行能力
A.2.1 让行标志交叉口的基本通行能力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减速让行交叉口的基本通行能力应为1100Pcu/h~1580pcu/h;
2 停车让行交叉口的基本通行能力应为970pcu/h~1560pcu/h。
A.2.2 让行标志交叉口的实际通行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C——让行标志交叉口实际通行能力;
C0——让行标志交叉口基本通行能力;
f——考虑各种干扰因素的折减系数,可取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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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城市道路交叉口分类、功能及选型
- 3.3 城市规划各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
- 3.4 交叉口规划范围
- 3.5 交叉口规划要素
- 4 平面交叉口规划
- 4.1 一般规定
- 4.2 信号控制交叉口
- 4.3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
- 4.4 常规环形交叉口
- 4.5 短间距交叉口规划
- 5 立体交叉规划
- 5.1 一般规定
- 5.2 立体交叉主线规划
- 5.3 立体交叉匝道规划
- 5.4 立体交叉变速车道规划
- 5.5 立体交叉集散车道规划
- 5.6 立体交叉辅助车道规划
- 5.7 立体交叉范围内辅路、人行道等其他设施规划
- 6 道路与铁路交叉规划
- 6.1 一般规定
- 6.2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
- 6.3 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
- 7 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规划
- 7.1 行人过街设施
- 7.2 非机动车过街设施
- 8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 8.1 一般规定
- 8.2 交叉口公共汽(电)车停靠站
- 8.3 公共汽(电)车专用进出口车道
- 8.4 公共汽(电)车优先控制
- 9 交叉口辅助设施
- 9.1 安全
- 9.2 环境保护
- 9.3 排水
- 9.4 绿化与景观
- 附录A 设计通行能力
- A.1 立体交叉匝道设计通行能力
- A.2 让行标志交叉口通行能力
- A.3 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
- A.4 非机动车进口道通行能力
- A.5 人行过街横道通行能力
- 附录B 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附图
- 附录C 公共交通设施附图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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