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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原料


4.1.1 铝土矿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土矿石》GB/T24483的有关规定,铝土矿进厂粒度不宜大于150mm,球磨机或棒磨机进料粒度不宜大于15mm,辊磨机进料粒度不宜大于45mm。
4.1.2 石灰石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冶金用石灰石》YB/T5279的有关规定,宜采用普通石灰石。
4.1.3 纯碱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业碳酸钠》GB210.1的有关规定,宜采用Ⅱ类合格品。
4.1.4 固碱和液碱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GB/T209的有关规定,固碱宜为IS-Ⅰ型,液碱宜为IL-Ⅰ型或IL-Ⅱ型。
条文说明
4.1.1 试验和生产实践表明,减小磨机进料碎矿粒度,可以降低磨矿的综合能耗,即所谓的“多破少磨”。工艺技术经济分析表明,球磨机或棒磨机进料碎矿粒度不大于15mm较为经济,辊磨机进料碎矿粒度不大于45mm较为经济。
4.1.2 石灰石是氧化铝生产的主要原料之一,工业实践表明,采用氧化镁含量不大于3%的石灰石烧制的石灰作铝土矿溶出的添加剂,对氧化铝的溶出率和赤泥沉降性能无明显不利影响。根据生产需要,推荐采用普通石灰石。
4.1.3 纯碱是烧结法生产的主要原料之一。氧化铝生产通常对纯碱没有严格的质量要求,为降低生产成本,纯碱的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业硝酸钠》GB210.1中II类合格品要求。
4.1.4 烧碱是拜耳法生产的主要原料之一,本条规定是基于经济因素和生产需要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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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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