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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分项验收


7.6.1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按管道系统、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分别进行。

2  分项验收中需特别试验时,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承担试验工作,或由监理人员参加试验工作。

3  应验收下列文件:

1)纯化水系统工艺流程图;

2)纯化水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

3)电控系统原理图;

4)电气接线图;

5)管线走向图;

6)清洗和消毒记录。

7.6.2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1  管材、管件及其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文件、记录。

检验数量:全部。

2  管材、管件、阀门等组对时,应做到内外壁平齐,对不锈钢管、PVDF管组对间隙相差不得大于0.2mm;非金属管相差不大于1mm;承插间隙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平板尺、塞尺量并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至少1个系统。

3  焊接样品的检验数据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

4  承压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并保持30min不泄漏。

5  纯化水系统应同时开放最大数量配水点达到额定流量,循环系统达到设计循环流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部。

6  热水管道应在工作温度流动下试验,并保持30min不泄漏。

检验方法:现场试压试验。

检验数量:抽查30%,至少1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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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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