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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线路


9.2.1  洁净区用电线路与非洁净区线路应分开敷设;主要工作(生产)区与辅助工作(牛产)区线路应分开敷设;污染区线路与清洁区线路应分开敷设;不同工艺要求的线路应分开敷设。

9.2.2  穿过围护结构的电线管应加设套管,并用不收缩、不燃烧材料将套管密封。进入洁净室的穿线管口应采用无腐蚀、不起尘和不燃材料封闭。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环境,应使用矿物绝缘电缆,并应独立敷设。

9.2.3  不应在建筑钢结构构件上焊接固定配电线路、设备的支架螺栓。

9.2.4  施工配电线路的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相应的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9.2.5  金属有线导管或线槽不应焊接跨接接地线,应用专用接地点跨接。 

9.2.6  接地线穿越围护结构和地坪处应加钢套管,套管应接地。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有补偿措施。

条文说明

9.2.1  这是为了保证人身和工作(生产)的安全以及维护检修的方便,也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9.2.2  穿线管口密封对洁净室来说尤为重要,这些地方都是压力漏泄难以发现之处。

9.2.5  不能图方便而省去专用接地线直接用线槽跨接,这是由于可能因线槽质地而影响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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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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