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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分项验收


11.6.1  设备安装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核对设备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  对工艺设备的分项验收,必须有工艺人员参加。

11.6.2  设备安装的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1  设备安装基础应水平,每1m长度内允许误差应为0.5mm。

检验方法:用0.5m以上水平尺找平,用2m直尺和塞尺测量。

检验数量:所有有转动机构的设备。

2  减振垫和垫铁的放置应整齐、平衡、接触良好,垫铁组外露和伸入设备的长度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

3  设备上所有活动和需拆卸部件处均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台件,不应少于2台。

4  风机的转动方向应无误。

检验方法:手盘或瞬间给电后观察。

检验数量:全部。

5  转动设备的主动和被动皮带轮之间的皮带应拉直,应无可见弯曲,松紧程度应合适。

检查方法:用直规检查平直,用手指在皮带中部按压检查松紧,能按下深度应在12.5mm~25mm之间。

检验数量:全部。

6  所有有转动机构的设备的隔振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绝热、隔热要求的部位应采取绝热、隔热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

7  在保持1500Pa静压条件下,组合式空调机组箱体漏风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于1~5级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不应大于1%,用于6~9级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不应大于2%。

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的方法执行。

检验数量:1~5级的为全部,6~9级的抽查30%,但不应少于1台。 

8  安装后的生物安全柜部分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11.4.8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文字记录。

检验数量:全部。

9  设备与围护结构间缝隙应有密封,外观良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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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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