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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 温湿度的检测


E.5.1  无恒温恒湿要求的温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空调净化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8h。

2  温度的检测可采用玻璃温度计、数字式温湿度计;湿度的检测可采用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数字式温湿度计、电容式湿度检测仪或露点传感器等。根据温湿度的波动范围,应选择足够精度的测试仪表。温度检测仪表的最小刻度不宜高于0.4℃,湿度检测仪表的最小刻度不宜高于2%。

测点为房间中间一点,应在温湿度读数稳定后记录。测完室内温湿度后,还应同时测出室外温湿度。

E.5.2  有恒温恒湿要求房间的温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以下检测仪器:

1)温度计:采用铂电阻、热电偶或其他类似温度传感器组成测温系统;

2)湿度计:可采用干湿球温度计或其他固态湿度传感器组成测湿系统。

2  检测方法与步骤如下:

1)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空调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12h;

2)根据温度和相对湿度波动范围(表E.5.2),应选择相应的具有足够精度的仪表进行测定。根据由低到高的精度,测定宜连续进行(8~48)h,每次测定间隔不应大于30min;

3)室内测点可在送回风口处或在恒温恒湿工作区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布置。测点一般应布置在距外墙表面大于0.5m、距地0.8m的同一高度上;也可以根据恒温恒湿区的大小,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上。

具体测点数应符合表E.5.2的规定。

区域温差、区域相对湿度差:按测点中最低或最高的一次测定值与各测点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的差值的测点数,占测点总数的百分比,整理成累计统计曲线(图E.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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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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