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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离港系统


12.4.1 在值机大厅应能通过离港终端或自助值机终端完成旅客的办票、行李交运和登机工作。
12.4.2 旅客的值机信息应传送至安检信息系统。
12.4.3 旅客的交运行李信息应传送至行李控制系统。
12.4.4 在候机大厅应能通过离港闸口登机牌阅读机对旅客登机牌进行登机确认;宜采取离港工作站调用安检信息系统的方式,在安检验证柜台对采集的旅客肖像信息进行旅客身份确认。
12.4.5 在值机柜台离港终端和登机口柜台应能触发航班信息显示和广播。
12.4.6 国内离港系统应具有本地备份离港信息的功能。
12.4.7 Ⅱ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宜配置自助值机终端。
12.4.8 离港系统宜支持网上值机和手机值机等新兴值机模式,并应支持二维条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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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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