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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自动控制
13.2.1 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功能应满足工艺要求,并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易维护操作。
13.2.2 当生产线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时,应具备实时监控生产工艺过程参数和安全相关参数、故障自诊断报警和处置、联动控制,以及自动记录等功能。
13.2.3 接触物料的信号采集设备应选择与工艺介质相容的材质和选用灵敏度、可靠性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其安装位置应保证采集信号的准确和安全。
13.2.4 自动控制系统不间断电源设备的供电时间不应少于0.5h。
13.2.5 自动控制系统中执行机构的形式及调节器正反作用的选择,应使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在突然停电、停气时满足安全要求。
13.2.6 电气危险场所内的控制或检测信号线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工作电压的阻燃铜芯绝缘电线和电缆,其芯线截面选择应符合本标准表12.3.1的规定。当采用多芯电缆时,其芯线截面不宜小于1.0mm²。
2 敷设在F0类、F1类电气危险场所的控制或检测信号电缆宜采用铠装电缆。当采用非铠装电缆或电线敷设时,应穿镀锌焊接钢管保护或沿金属封闭式桥架敷设。
3 仪表、接线盒(箱)、分线盒(箱)等进出孔的密封应符合防爆要求。
4 本质安全线路的长度和敷设形式应符合本质安全型仪表和关联电气设备的本质安全特性要求。
5 信号传输应采用485通信,不应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13.2.7 当采用智能人体静电释放器、智能音箱时,应根据其所处电气危险场所类别选择防爆型。其IP地址应在系统中对应于建(构)筑物。智能人体静电释放器应能自检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大于设计值时应自动发送设备报警信息。智能音箱应支持自动播报预警信息,并应监管APP远程喊话并支持单播、组播、广播。
13.2.8 电气危险场所内设置温湿度传感器、数据网关时,应使用本安电源供电。
13.2.9 引入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自动控制系统等线路应埋地敷设,并应在进出建(构)筑物处设置电涌保护器(SPD)。
13.2.10 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 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4830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规定。
条文说明
13.2.1 本条为新增条文,提出了自动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的通用设计要求。
13.2.2 本条为新增条文。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超温、超压等工艺参数异常,或发生接入设备用电动机电流增大等安全参数异常时,自动控制系统不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以警示控制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和采取自动停机、联动消防雨淋等措施,将引起烟火药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和扩大,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根据近年来多起重大事故的教训,做出本条规定。
13.2.3 本条为新增条文,提出了自动控制系统信号采集设备的性能、安装位置等基本要求。
13.2.4 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明确了自动控制系统不间断电源设备的供电时间,以确保执行机构、记录装置动作可靠。
13.2.5 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提出了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设计的基本要求,对调节系统中的执行机构和调节器选型做出规定。例如,有一用于物料烘干的温度调节系统,加热介质为蒸汽或热风,即调节系统通过改变蒸汽或热风量来保证物料烘干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对于这样的温度调节系统,其调节器应选用“反作用”形式的,调节阀的执行机构应选“气(电)开”,当突然停汽或停电时阀门关闭,即切断蒸汽或热风,保证温度不升高,就不会发生危险事故。
13.2.6 本条为新增条文。从控制室到现场仪表的信号线具有一定的分布电容和电感,储有一定的能量。对于本质安全线路,为了限制它们的储能,确保整个回路的安全火花性能,本质安全仪表制造厂对信号线的分布电容和分布电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在其仪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它们的最大允许值。因此在进行工程设计时,为使线路的分布电容和分布电感不超过仪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数值,应从本质安全线路的敷设长度上来满足其规定。
13.2.9 本条为新增条文。为防止高电位引入危险性建筑物和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对自动控制系统的破坏,做出本条规定。
13.2.10 本条为新增条文,提出了烟花爆竹行业的自控系统的设计。对于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 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4830、《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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