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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施工准备
12.1.1 施工前应具备正式的设计文件和图册。
12.1.2 施工前应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条件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并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12.1.3 主要设备应有出厂文件和图册,设备、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应有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准许使用的证明等质量保证文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编制工程检验试验和检查验收计划,并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并应保存相关的设计文件、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记录。
12.1.4 施工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2.1.1 联供工程的设计、施工包括机械、热工、燃气、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建筑、结构等多项专业,相对于常规的制冷站或供热站,在设备选型、系统连接、自动控制功能的实现等方面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为保证施工顺利和安全运行,联供工程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前具备正式出版的设计文件和图册。
12.1.2 设计交底应该由建设单位组织,要保证各专业设计人员、施工负责人到场,主要设备厂商技术人员也应该到场。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及其他必要的措施方案,施工方案要经业主审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地调查,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部署、进度、计划、施工方法、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必要的专项施工方案、工艺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正式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法、操作流程、质量标准等进行交底。
12.1.3 本条较具体地规定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一是对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核查,特种设备应有准许使用的证明文件;二是加强主要材料、设备的预控,制定工程检验试验和检查验收计划,以指导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三是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和重要材料的复检。
12.1.4 冷热电联供工程涉及土建结构、工业设备安装、燃气管道安装、热力管道安装、电力、发电机组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电器设备等多专业施工,为保证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在开工前按照统一标准的规则确定检查验收的基本单元和层次,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开工前,需要与监理、建设等单位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项目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具体划分应有监理单位审批。
联供工程土建、暖通、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的要求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联供工程的设备、管道、电器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等专业按照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2010的要求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分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系统或区段进行划分。设备应以单台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同专业的管道划分可采用按系统或相同介质、相同压力等级、同一批次进行试验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设备应以相同介质按台(或套)进行划分;管道应按相同工作介质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管道及其绝热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当设备、管道或绝热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一个或几个设备、管道、绝热工程可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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