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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通信系统


8.10.1  应根据科研生产的要求,设置相应的通信系统。

8.10.2  电话系统应根据工程选址、当地通信运营商提供的资源和用户使用要求设置,宜采用电信局直配方式。当工程选址偏僻或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设置电话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22的有关规定。电话系统可分为直通电话、内线电话。

8.10.3  车间电话插座应根据科研生产使用要求设置不同功能电话插座,但应保证每间用房每种功能电话至少设置1个插座。

8.10.4  调度电话系统可根据科研生产调度要求设置。车间和工段可设置对讲系统。

条文说明

8.10.2  根据近几年航空工业厂所通信系统的实际工程,新建工程设置电话站,配置用户电话交换机的数量在减少,大部分利用市政通信资源来解决电话系统。电信公司将交换机设置在局端,采用光缆接入场所,设置光配线设备,可将通信光缆引入车间,配置ONU(光网络单元)来实现电话通信。一些现有的单位设有电话站,配置用户交换机来实现电话通信。故设计时,应了解用户使用情况和当地的市政通信状况,根据不同要求来设置电话系统。

8.10.3  设置用户电话交换机时,除设置电话内线分机外,应根据工艺要求,在必要的位置设置直通电话、长途有权直通电话和传真机。

8.10.4  调度总机通常设在总调度室,调度分机通常设在车间调度室、主管生产的科室和部门。根据科研生产需要,大型项目试验、生产时需要全厂区协调动力、电力和车间生产设备统一工作时,可设置必要的动力、电力、车间、试飞指挥调度等。

    根据安全要求,航空工厂宜采用有线对讲系统;如无安全要求,可采用无线对讲系统。对讲主机通常设置在工段控制室,对讲分机设置在生产线、动力站房、试验设备等处。对讲系统宜与车间有线广播系统联网。要根据对讲系统安装的环境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需要使用对讲系统的场所会包括:爆炸危险环境场所、高粉尘环境场所、高湿度环境场所、高噪声环境场所等,因而对应对讲系统要选用满足防爆、防尘、防水、高信噪比等要求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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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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