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2 供热


11.2.1  蒸汽锅炉应根据设备年利用小时数、燃料价格、水价及水质,选用合理的锅炉给水处理系统,以控制蒸汽锅炉排污率。

11.2.2  对间断运行的蒸汽供热管道,宜采用通行管沟、半通行管沟或地上敷设。

11.2.3  凝结水管道宜采用内防腐钢管。

条文说明

11.2.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表压)时,排污率不宜大于10%。航空工业工程采用的蒸汽锅炉为低压锅炉。随着燃料价格及水价的上涨,当自来水含盐量较高时,采用软化给水处理,蒸汽锅炉排污率较高,造成能源及水资源浪费,特别是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时,给用户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随着锅炉水处理技术的不断进步,锅炉给水除盐成本不断降低,对低压锅炉给水进行除盐或部分除盐,降低锅炉排污率,可降低蒸汽锅炉的运行成本,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

11.2.2  蒸汽管道间断运行时,每次启动前均需放空管道内凝结水,为凝结水放水操作方便,故推荐此敷设方式。

11.2.3  航空工业工程中凝结水管道一般为间断运行,很难保证凝结水管道充满水,造成凝结水管道腐蚀严重,故推荐采用内防腐钢管,当凝结水氯离子含量较低时,也可采用不锈钢管。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