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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隧道通风及空气压力控制


10.1.1 区间隧道机械通风宜采用纵向通风方案。相邻两座隧道风井之间的机械通风区段长度不宜大于5km;两座车站之间正常存在两列或两列以上列车同向运行的地下区间,排烟时应能使非着火列车处于无烟区。
10.1.2 车辆动态密封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10.1.3 当隧道内空气总的压力变化值超过700Pa时,车厢内部的压力变化率不应大于415Pa/s。
10.1.4 设置中间风井的区间隧道阻塞比不宜大于0.4。
10.1.5 在隧道洞口及断面突变处应设置缓压段。缓压段的最大断面面积不应小于隧道断面面积的1.5倍,长度不宜小于3倍隧道水力直径;当洞口侧面或顶部设置泄压孔时,其开口率不宜小于30%。
条文说明
10.1.3 关于空气压力的控制值,目前结合部分地区及国铁的试验数据选取,后续结合类似项目的运营后实际测试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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