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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防灾


12.0.1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应按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设计。
12.0.2 经行车计算同时有两列以上列车运行的长大区间隧道,宜设置中间风井和直通地面的疏散检修避险通道。
12.0.3 列车头部宜采用不设端门的流线型车头,轨道道床面宜为无障碍通道。地下线和高架线段宜设置侧向疏散通道。
12.0.4 出入口通道的输送能力应与车站内楼梯和自动扶梯输送能力匹配,不得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从站厅疏散至地面。
12.0.5 地下区间防排烟宜采用纵向通风方式。
12.0.6 地下区间照明宜全部采用应急灯具,每隔100m应设置应急照明电源箱。区间疏散照明宜采用双向疏散指示灯,平时长亮,火灾时应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疏散指示方向。
条文说明
12.0.5 当区间受地形和环境条件限制,采用纵向机械通风无法满足乘客疏散所需的排烟要求时,可采用横向或半横向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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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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