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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乘客信息
10.10.1 乘客信息系统应分层分级建设,宜按线网编播中心、线路中心、车站及车载控制显示的网络架构设置。
10.10.2 乘客信息系统线网编播中心应具有获取外部信息、处理系统内数据、控制系统设备、编辑生成播出版式、制定播放优先等级、播出信息统计分析、提供系统安全机制的功能;线路中心系统宜具备线网编播中心同等功能并接收线网编播中心信息。
10.10.3 车站系统应能执行控制中心中央级系统的命令,车站子系统应能在控制中心中央级系统信息基础上叠加车站个性化信息。
10.10.4 来自外部接口直播的视频信息应具备自动延时缓存播出的功能。
10.10.5 乘客信息系统的无线网络应能实现列车高速运行时的无缝切换,应提供可靠、稳定的车-地间信息传输。
10.10.6 在车站站台应配置车站子系统终端显示设备,有效站台范围内间距不宜大于30m;车站及车载显示终端设备应支持全高清1080P分辨率视频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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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 乘客信息
- 10.11 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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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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