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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乳制品厂工艺设计应包括工艺流程、工艺衡算、设备选型、设备布置以及工艺管道设计。

4.1.2 乳制品厂工艺设计中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对乳制品产品质量的控制性要求。

4.1.3 工艺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稳妥、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工艺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应低于同期同类产品的平均先进水平。

4.1.4 生产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乳品设备安全卫生》GB 12073的有关规定。

4.1.5 水、电、汽、气、冷等供应应满足工艺需求,并应与生产规模协调一致。

条文说明

4.1.1 工艺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设计方案;原料、燃料、动力的用量与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选型与配置;工艺设备布置及配管;对建筑物、构筑物的要求;外部各项协作条件;生产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工艺设计是建筑、结构、水、电、暖、热、仪等专业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4.1.2 产品质量标准是工艺技术方案确立的前提。国家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我国乳制品产品质量标准已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

表1  乳制品产品质量标准一监表

4.1.5 水、电、汽、气、冷等的供应,在满足供应要求的基础上,考虑生产的不均衡因素,一般应留有一定的富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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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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