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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电动机
5.2.1 电动机应在额定电压的±10%范围内运行。
5.2.2 电动机除启动过程外,运行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在不同冷却温度下,电动机运行电流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电动机运行电流
5.2.3 在冷却空气最大计算温度为40℃时,电动机各部允许运行温度和温升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电动机各部允许运行温度和温升(℃)
5.2.4 电动机运行时轴承振动允许值,不应超过表5.2.4规定数值。
表5.2.4 电动机运行时轴承振动允许值
5.2.5 运行中的电动机当采用熔丝保护时,熔丝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当采用热继电器保护时,热继电器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1.25)倍。当二次回路系统采用继电保护装置时,其保护的整定值应按设计手册的计算要求确定。
5.2.6 由室外供给冷却空气的电动机,在停机后应立即停止冷却空气的供给。
5.2.7 水冷电动机,开机前应先开冷却水,停机时顺序相反;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放掉冷却水。
5.2.8 防爆通风的电动机与通风系统应有连锁装置。运行时必须先开通风系统。仅当在预通风的时间内,通过的新鲜空气量不少于电动机及其通风系统容积的5倍时,方可接通电动机的主电源。
5.2.9 同步电机或绕线式电机的电刷与滑环(或整流子)的接触面不应小于80%,滑环(或整流子)表面应无凹痕、清洁平滑;同步电动机的滑环极性应每年更换(2~3)次,同一极性不应使用不同品质的电刷。
5.2.10 当采用无功率因数补偿装置时,同步电动机应通过励磁调节电流,在超前的功率因数下运行(即过励方式),励磁电流不应超过转子绕组的额定电流。
5.2.11 水冷却的轴承,其水流通过轴承冷却箱的温升不应大于10℃,进水水温不应超过28℃。
5.2.12 在线备用电动机应按其所处环境不同制定合理的防潮日期,并按期防潮运行。超过防潮期限的电动机在投入运行前,应先做防潮处理,再作绝缘检测。测试项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执行。
5.2.13 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三相电源电压;
2) 检查轴承油位及冷却系统;
3) 同步电机或绕线式电机应检查滑环与电刷的接触状态;
4) 检查启动装置;
5) 不同型式的电动机均应按规定的操作方式合闸启动;
6) 交流电动机的带负载启动次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当产品技术条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冷态时,可启动2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min;在热态时,可启动1次;当在处理事故以及电动机启动时间不超过(2~3)s时,可再启动1次。
2 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电动机的温升及发热情况;
2) 检查轴承温度、轴承的油位、油色及油环的转动状况;
3) 检查同步机励磁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 检查工作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3 停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鼠笼型异步电动机应从电源侧断电;
2) 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应从电源侧断电,变阻器应由短路恢复到启动位置;
3) 同步电动机应从电源侧断电,励磁绕组连接灭磁电阻灭磁。
5.2.14 异常情况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
1) 电动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打火或冒烟;
2) 电动机剧烈振动或撞击、扫膛以及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
3) 电动机温度或轴承温度超过允许温度;
4) 缺相运行;
5) 同步电动机出现异步运行;
6) 滑环严重灼伤;
7) 滑环与电刷产生严重火花及电刷剧烈振动;
8) 励磁机整流子环火;
9)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其他突发事故。
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情况先启动备用机组后再停机:
1) 铁芯和出口空气温度升高较快;
2) 电动机出现不正常的声响;
3) 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允许值;
4) 电流表指示发生周期性摆动或无指数;
5) 同步电动机连续发生追逐现象。
3 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自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
5.2.10 本条规定是考虑了改善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和提高负载变化时运行的稳定性。
5.2.11 冷却水的水质及检测周期,要符合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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