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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温度的检测


C.6.1  温度测试应确认空气处理设施的温度控制能力。洁净室(区)的温度测试可分为一般温度测试和功能温度测试。一般温度测试应用于“空态”时的洁净室(区)温度测试,功能温度测试应用于洁净室(区)需严格控制温度精度时或建设方要求在“静态”或“动态”进行测试时。

C.6.2  温度测试可采用玻璃温度计、电阻温度检测装置、数字式温度计等。

C.6.3  温度测试应在洁净室(区)气流均匀性测试完成后进行,并应在净化空调系统连续运行24h以上。

C.6.4  一般温度测试的测点,每个温度控制区或每个房间应至少设1个测点,测试点高度宜为工作面高度。测量时间应至少1.0h,并应至少每6min测量一次,读数稳定后应做好记录。

C.6.5  功能温度测试,应将洁净工作区划分为等面积的栅格,每个分格的面积不应超过100m2或与建设方协商确定,每格测点应为1个以上,每个房间测点应至少2个。

    测试高度应为工作面高度,距洁净室(区)的吊顶、墙面和地面不应小于300mm,并应计及热源等的影响。测量时间应至少1.0h,并应至少每6min测量一次,读数稳定后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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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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