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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灌溉输水管道
6.7.1 灌溉输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短而直、水头损失小、总费用省、占地少、施工和管理运行方便。
2 管道应布置在坚实的地基上,应避开填方区和可能产生滑坡或受山洪威胁的地带。铺设在松软地基、杂填土或有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地段的管道时,应对管基进行处理。
3 地形复杂处可采用变管坡布置。管道中心线敷设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1.5,倾角应小于或等于土壤的内摩擦角。
4 管道工作压力差异较大时,可结合地形条件进行压力分级,采用不同压力等级的管材。
5 管道纵向拐弯处可能产生真空时,应留出2m~3m水头的余压。
6 固定管道宜埋在地下,易损管材应埋在地下。管顶覆土厚度应满足最大耕作深度要求,不应小于0.7m,并应在冻土层以下;冻土层深度大于1.5m~2.0m时,管顶覆土可小于冻土深度,冬季可采用放空方法运行,管道和管件内不得有存水,管道与管件应满足抗冻要求。
7 铺设在地面上直径大于100mm的固定管道,应在拐弯处设置镇墩。镇墩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基底深度应置于冻土层以下不小于0.3m。岩基上镇墩应加锚杆。两个镇墩之间的管道应设置伸缩节或柔性接头。管道悬空段应经分析计算设置支墩。
8 各级管道进口应设置节制阀,分水口较多的输配水管道上,每隔3个~5个分水口应设置一个节制阀;具有流量调节功能的节制阀宜采用球阀、闸阀、流量调节阀等阀门,不宜采用蝶阀;管道低洼处应设置泄水阀,局部隆起点应设置排气阀。
9 经水力过渡过程分析,设置空气阀、调压塔等水锤防护装置。
10 应根据监测需要设压力、流量计量装置。
11 灌溉输水管道与下游渠系连接处应设防冲刷措施。
6.7.2 灌溉输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设计流量应根据控制的灌溉面积计算确定。
2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hf——管道沿程水头损失(m);
f——摩阻系数,按表6.7.2取值;
L——管道长度(m);
Q——流量(m³/h);
m——流量指数,按表6.7.2取值;
d——管道内径(mm);
b——管径指数,按表6.7.2取值;
hj——管道局部水头损失(m);
ζ——管道局部阻力系数;
V——管道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m/s2)。
3 管道设计流速宜控制在经济流速0.9m/s~1.5m/s,超出此范围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 管道的纵、横断面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并应验算输水管道产生水锤的可能性及水锤压力值。管道转角宜小于90°。水锤波产生压力值变化较大时,应计及水锤波对管道压力的影响选择管材。
5 管道的强度可按下列各种荷载组合情况进行计算:
1)填土和运输工具对放空管道的压力;
2)管道中水的工作压力、土压力和运输工具压力;
3)管道最大静水压力;
4)管道中产生水锤时的水压力和土压力。
6.7.3 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选管材的公称压力应大于或等于灌溉管道系统分区或分段的设计工作压力;
2 固定管道宜选用节能管材,管道材料应根据水压、外部荷载、土的性质、施工维护和材料供应等各方面综合确定,宜采用塑料管、钢筋混凝土管、玻璃钢管等非金属管材,不宜采用漏失水量比较大的管材,选用钢管、铸铁管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3 所选管材质量、外形、规格、尺寸、公差配合、技术性能指标、管材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不同管材标准的规定。
6.7.4 管道基础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宜铺设在天然地基上,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非金属管道宜有100mm~150mm厚的中粗砂基础找平层。
2 管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和排水等有效措施。
6.7.1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方气候变化差异较大,高寒地区及季节性冻土地区管道基础冻胀对管道危害非常大,尤其对非金属管道破坏尤其严重。灌溉管道埋在冻土层以下,是为了避免在冬季冻坏管道。在冻土层较薄或无冻土地区,为确保安全与稳定,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及有关规范要求,本次修订管道埋深不应小于0.7m。
由于具有流量调节功能的节制阀种类较多,本次修订对流量调节阀门的选用做了规定,同时建议给水栓接口采用金属连接管件。
6.7.2 近几年,灌溉用管材种类越来越多,尤其是聚乙烯管、玻璃钢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管材广泛应用,本次修订补充了上述管材的计算参数值。
经济流速是根据管道造价和运行费用之和最小而确定的,故管道流速一般不应超出此范围。
根据实际调查,直径小于DN600的输水管道,产生破坏性水锤的概率及危害程度较小,故水锤防护要求较低,可经分析并参照同类工程做出水锤防护措施;直径DN600~DN1200的输水管道,产生破坏性水锤时,往往危害较大,修复困难,故应经专门计算分析确定其防护措施并预测防护效果;直径大于DN1200的大型输水管道,应特别重视水锤防护问题,建议由两家以上单位计算,经论证后确定合理的水锤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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