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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田间渠道与排水沟


17.7.1  平原地区斗渠、斗沟以下各级渠沟宜相互垂直。斗渠长度宜为1000m~3000m,间距宜为400m~800m;末级固定渠道(农渠)长度宜为400m~800m,间距宜为100m~200m,并应与农机具宽度相适应。

17.7.2  末级固定渠道与排水沟(农沟)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平行相间布置或平行相邻布置。地形复杂地区可因地制宜布设。

17.7.3  旱作区临时渠道与排水沟可采用纵向或横向布置。灌水沟畦坡度小于1/400时,宜选用横向布置;大于1/400时,宜选用纵向布置。

17.7.4  水稻区的格田长边宜沿等高线布置。每块格田均应在渠沟上设置进排水口。受地形条件限制必须布置串灌串排格田时,其串联数量不得超过三块。

17.7.5  斗渠、农渠宜防渗衬砌。渠道上配水、灌水、量水和交通等建筑物,以及斗沟、农沟上的交通和控制建筑物,应配备齐全。

条文说明

17.7.2  田间末级固定渠沟的布置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平行相邻布置,即灌溉渠道与排水沟相邻平行布置,这种布置形式适用于地形有单一坡向、灌排方向一致的地区;另一种是平行相间布置即渠道向两侧灌水,排水沟承泄两侧排水,这种布置形式适用于地形平坦或有一定波浪状但起伏不大的地区,渠道布置在高处,排水沟布置在低洼处。两种布置形式都有利于控制地形水位,不仅对北方干旱、半干早地区十分必要,对南方地区也很有必要。因为稻田地下水位过高,土温降低,土壤冷浸,通气和养分状况变坏,对水稻生长也十分不利。同时,灌溉渠道与排水沟分开布置,按各自需要分别进行控制,两者没有矛盾,有利于及时灌排。

17.7.4  水稻区的格田尺寸和布置,应能适应机耕,便利灌排,方便生产,有利于作物生长。根据我国南方各省经验,丘陵地区格田面积一般为0.067hm²~0.2h,宽20m~30m,长60m~80m;平原地区格田面积一般为0.2h~0.33h,宽25m~30m,长约100m。上、下格田的高差不宜过大,否则,不利于农机下田操作。为适应地形条件,格田长边往往沿等高线布置,以利于灌排;同时,每块格田设单独的进排水口,以防串灌串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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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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