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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11.1.1  同一座涵洞宜采用同一断面形式。在满足过流能力条件下其横断面应优先选用单孔断面,当流量较大或涵洞高度受限时可选用相同的多孔断面。

11.1.2  涵洞设计除本身的进、出口、洞身及消能防冲设施设计外,尚应包括沟(溪)道上、下游整治、道路连接、进、出口外沟床防冲加固处理、进、出口顶部渠(路)堤边坡的铺砌加固和环境改善等工程设计内容。

条文说明

11.1.1  渠道穿越道路、圩堤、高地时宜选用渠道涵洞(简称渠涵),填方渠道被沟溪、道路或其他渠道穿越时宜设渠下排洪、交通或输水涵洞(统称渠下涵)。上述涵洞的进、出口均不设闸门,采取明挖、建涵、填埋的方式施工。

    本章内容不宜直接应用于进(出)口设置闸门控制水位、流量的涵洞式水闸,以及渠首引水、分水和渠道泄水、冲沙等建筑物中的涵洞部分。

    在过水能力相同的条件下,单孔涵洞比多孔涵洞经济,应优先选取单孔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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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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