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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工程安全监测


18.2.1  水源工程、渠系建筑物及重要渠(沟)段,可根据相应的工程等级、规模、建筑物级别和结构形式及其重要性,选择对水位、流量、位移、扬压力、流态、冲刷、淤积、挠度、变形、渗流、应力、应变、温度、裂缝、边坡稳定等项目内容进行监测。

18.2.2  安全监测方法应包括巡视检查和精确监测,重点和专门安全监测项目应采用精确监测的方法,一般安全监测项目应采用巡视检查。

18.2.3  监测断面以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条文说明

18.2.1~18.2.3  水源工程及渠系建筑物种类繁多,其各自适用条件、功能、运行条件及要求不同,各监测项目、监测断面以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要求亦不同,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监测设施和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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