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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Safety standard for design of engineering of civil explosive materials
CB 50089-2018
Safety standard for design of engineering of civil explosive materials
CB 50089-2018
主编部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 年 第1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89-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3.1、3.3.2、4.2.2、4.2.3、4.2.4、4.2.5、4.2.7、4.3.2、4.3.3、4.3.4、4.3.5、4.3.7、5.1.2、5.2.2、5.2.3、5.2.4、5.2.5、5.2.7、5.3.2、5.3.3、5.3.4、5.3.6、5.3.8、6.0.4、6.0.5、6.0.7、6.0.11、7.1.1、7.1.2、7.1.3、7.1.4、7.1.6、8.1.1、8.6.2、8.6.7、9.1.1、10.0.3、11.2.1、11.3.2、11.3.5、12.2.2、12.6.2、13.2.3、13.2.7、14.1.2、14.1.3、14.1.4、15.1.2、15.1.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7月10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6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工程规划和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工艺和布置,危险品储存和运输,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废水处理,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混装炸药车地面站,科研中试线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了协调,体现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规划要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要求及信息化要求。
2. 对原标准中不适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要求的产品、生产方式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三种产品提出了工程设计安全要求。
3.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和技术进步要求,修改了定员的相关规定。
4.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对硝酸铵水溶液、无线通信设备、定员监控系统和工业炸药转运等热点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5. 新增了科研中试线、覆土库、埋地输油输气管道、风力发电设施的内外部距离等内容。
6.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引入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概念,结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内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变化,提出了新的防爆设备代用类型本标准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前进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魏新熙 雷进 尹君平 陶少萍 陈洁 侯国平 阎翀 王泽溥 白春光 王建国 董文学 张利洪 肖月华 雷驰 王立新
主要审查人:杨祖一 王春乐 曹长城 乔枫革 雷京荣 杨民刚 贾海波 吴明胜 唐凤益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089-2018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7月10日以第14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民爆咨询中心、广东南海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化工厂、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新疆雪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湖南南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建龙岩红炭山七〇八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西安庆华民爆公司、西安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河南省前进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八四五化工公司、葛洲坝易普力化工公司、甘肃和平民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魏新熙、杨家福、张嘉浩、王爱凤、陶少萍、郑志良、尹君平、管怀安、王泽溥、张幼平、白春光、张国辉、梁景堂、张利洪、刘晓苗。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许多单位和学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试验和研究,为本次修订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本标准是在《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民爆咨询中心、广东南海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化工厂、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新疆雪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湖南南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建龙岩红炭山七〇八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西安庆华民爆公司、西安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河南省前进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八四五化工公司、葛洲坝易普力化工公司、甘肃和平民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魏新熙、杨家福、张嘉浩、王爱凤、陶少萍、郑志良、尹君平、管怀安、王泽溥、张幼平、白春光、张国辉、梁景堂、张利洪、刘晓苗。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许多单位和学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试验和研究,为本次修订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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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
- 3.1 危险品危险等级
- 3.2 建筑物危险等级
- 3.3 计算药量
- 4 工程规划和外部距离
- 4.1 工程规划
- 4.2 危险品生产区外部距离
- 4.3 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距离
- 5 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 5.1 总平面布置
- 5.2 危险品生产区内部距离
- 5.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部距离
- 5.4 防护屏障
- 6 工艺和布置
- 7 危险品储存和运输
- 7.1 危险品储存
- 7.2 危险品运输
- 8.1 一般规定
- 8 建筑和结构
- 8.2 危险性建筑物结构选型
- 8.3 危险性建筑物结构构造
- 8.4 抗爆间室和抗爆屏院
- 8.5 安全疏散
- 8.6 危险性建筑物建筑构造
- 8.7 嵌入式建筑物
- 8.8 通廊和隧道
- 8.9 覆土库
- 9 消防给水
- 9.1 一般规定
- 9.2 危险品生产区
- 9.3 危险品总仓库区
- 10 废水处理
- 1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供暖
- 11.3 通风和空气调节
- 12 电气
- 12.1 电气危险场所分类
- 12.2 电气设备
- 12.3 室内电气线路
- 12.4 照明
- 12.5 2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配电室
- 12.6 室外电气线路
- 12.7 防雷和接地
- 12.8 防静电
- 13 自动控制和电信
- 13.1 一般规定
- 13.2 自动控制
- 13.3 视频监控系统
- 13.4 门禁式定员监控系统
- 13.5 火灾报警系统
- 13.6 安全防范系统
- 13.7 通信
- 13.8 射频辐射安全防护
- 14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
- 14.1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
- 14.2 危险品销毁场
- 15 混装炸药车地面站
- 15.1 一般规定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固定式地面站
- 15.3 移动式地面站
- 16 科研中试线
- 附录A 地形条件与内、外部距离增减值
- 附录B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 附录B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 附录C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
- 附录D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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