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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总平面布置
5.1.1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布置应将危险性建(构)筑物与非危险性建(构)筑物分开布置;
2 危险品生产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宜避免危险品的往返或交叉运输;
3 同一类的危险品厂房、库房和仓库宜集中布置;
4 危险性或计算药量较大的建(构)筑物,宜布置在边缘地带或有利于安全的地带,不宜布置在出入口附近;
4 危险性或计算药量较大的建(构)筑物,宜布置在边缘地带或有利于安全的地带,不宜布置在出入口附近;
5 两个危险性建筑物之间不宜长面相对布置;
6 危险品厂房靠山布置时,距山坡脚不宜太近;
7 运输道路的布置不应在其他危险性建(构)筑物的防护屏障内穿行通过,非危险生产部分的人流、物流不宜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域;
8 未经铺砌的场地,均宜进行绿化,并应以种植阔叶树为主;在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1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林;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
9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围墙宜采用密实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m,围墙与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10 危险性建(构)筑物内部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遇不利地形应适当增加,地形条件与内部距离增加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条的规定。
5.1.2 危险性建(构)筑物与本区内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内部距离的要求。
5.1.3 危险性建筑物抗爆间室的泄爆面,不宜面向主干道和主要建筑物。
5.1.4 火炸药及其制品生产线与火工品生产线应分区布置;工业雷管生产线应独立成区布置,且应设置独立的围墙。危险品生产区内布置有不同性质产品的生产线时,生产线之间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各自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取大值后再增加50%。
条文说明
5.1.1 本条规定了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规定。
1 将危险性建(构)筑物与非危险性建(构)筑物分开布置是最基本的原则。危险性建(构)筑物相对集中布置,以与非危险性建(构)筑物分开,可减少危险性建(构)筑物对非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影响,有利于安全。
2 危险品生产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生产流程,避免危险品的往返或交叉运输,是从安全角度考虑而制定的。
3 同类危险性建(构)筑物集中布置可以减少影响面,有利于安全。
4 危险性较大或存药量较大的建(构)筑物,不宜布置在出入口附近,主要考虑出入口附近非危险的辅助建(构)筑物、设施比较多,且人员比较集中,故规定不宜布置在出入口附近。
5 根据试验和爆炸事故证明,建筑物的长面方向比山墙方向,在一定范围内,其破坏力要大,因此规定了不宜长面相对布置的要求。
6 当危险品厂房靠山体布置太近时,由于山体对爆炸空气冲击波的反射作用,使邻近工序产生次生灾害,工厂的爆炸事故证明了这点。但具体在多少药量情况下距山体多少距离为宜,应视药量的大小和品种情况,山的坡度及植被分布情况而定。
7 从有利于安全考虑,规定了运输道路不应在各危险性建(构)筑物的防护屏障内穿行通过,这样从道路布置设计上就保证了运输车辆受到防护屏障的保护,相对安全。非危险生产部分的人流、物流不宜通过危险品生产地带,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减少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降低发生事故后的影响。
8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凡未经铺砌的场地均宜种植阔叶树,特别是在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1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本款规定了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的防火隔离带的宽度。鉴于围墙外的树种不受企业控制,本次修编将原25m距离要求降为15m。
9 围墙与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距离,考虑公安部有关防火隔离带的规定和林业部强调生态防火距离的要求,以及参考国外若干国家对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防火隔离带的具体规定,本款保留原规范规定的15m要求。
10 外部地形条件对爆炸后的冲击波扩散有影响,进而影响建筑物内部距离,故本款对其进行了规定。
5.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本条的目的在于降低爆炸对相邻建(构)筑物的破坏和对人身的伤害。本条所提出的建(构)筑物之间要满足内部距离的要求,系基于危险性建(构)筑物一旦发生意外爆炸事故时,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不应超过所允许的破坏标准。
5.1.3 由于危险性建筑物抗爆间室的泄爆面是爆炸时的泄压面,为了安全起见,在总平面布置时,应注意避免将抗爆间室的泄爆方向面对人多、车辆多的主干道和主要建筑物。
5.1.4 为避免生产线之间人员、运输的交叉,使生产线相对独立,同时考虑一旦发生事故,相邻生产线的建筑物的破坏标准将降低一级,以减少生产线相互影响。
本条规定雷管生产线应独立成区布置,即要求雷管生产线布置在独立的场地上,且设置独立的围墙,不应与其他生产线混线布置。该处围墙与外界相邻的部分需设置为密砌围墙,与其他生产线相邻部分可设置为栅格围墙。
不同性质产品的生产线是指炸药及其制品生产线、火工品生产线等。不同品种的炸药生产线不在此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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