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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暖通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3.6.1 消防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建筑高度、层数、使用性质、建筑物的分类等),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
2 设计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要求),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
3 需要设置防烟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
4 需要设置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
5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
6 防排烟系统的风量、自然通风防烟及自然排烟用窗(口)面积的确定原则;
7 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
8 空调、通风、防排烟管道及保温隔热材料的选择。
9 防排烟管道及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要求。
10 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1 防排烟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12 固定窗等排烟设施的设置要求。
3.6.2 防排烟计算书:
1 机械加压系统的系统风量计算。
2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及补风量计算;净高大于6.0m的场所根据热释放速率计算时,按《烟标》第4.6.6~4.6.15条具体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口及补风口面积。
3.6.3 通风、空调、防排烟设计图纸:
1 防排烟平面图的信息要求:
1) 防排烟系统平面图: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每个防烟分区的信息应包括防烟分区面积、吊顶与否及其吊顶形式、净高、设计清晰高度或储烟仓高度。
2) 采用机械排烟方式的平面图:
排烟口:尺寸、排烟量、平面位置及排烟口(侧向安装及无吊顶区域)的安装高度、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除净高不大于3.0m的空间外)。
机械补风口:尺寸、平面位置及其安装高度。
自然补风窗(口):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
3) 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平面图: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
2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部位,其可开启外窗(口)设置要求。
3 机械加压送风的设置。
4 排烟设施及补风设施的设置。
5 防排烟风机距墙或其他设备距离不小于600mm。
6 防火类的阀(口)设置。
7 平时通风、空调系统的划分与设置是否符合《建规》规定。
8 事故通风的设置。
9 气体灭火房间正确设置事后通风系统的设置。
10 空调、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备的机房、管井设置是否符合《建规》《烟标》规定。
1 工程概况(建筑高度、层数、使用性质、建筑物的分类等),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
2 设计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要求),可体现在暖通设计总说明中。
3 需要设置防烟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
4 需要设置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的具体部位及其方式。
5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
6 防排烟系统的风量、自然通风防烟及自然排烟用窗(口)面积的确定原则;
7 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
8 空调、通风、防排烟管道及保温隔热材料的选择。
9 防排烟管道及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要求。
10 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1 防排烟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12 固定窗等排烟设施的设置要求。
3.6.2 防排烟计算书:
1 机械加压系统的系统风量计算。
2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及补风量计算;净高大于6.0m的场所根据热释放速率计算时,按《烟标》第4.6.6~4.6.15条具体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口及补风口面积。
3.6.3 通风、空调、防排烟设计图纸:
1 防排烟平面图的信息要求:
1) 防排烟系统平面图: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每个防烟分区的信息应包括防烟分区面积、吊顶与否及其吊顶形式、净高、设计清晰高度或储烟仓高度。
2) 采用机械排烟方式的平面图:
排烟口:尺寸、排烟量、平面位置及排烟口(侧向安装及无吊顶区域)的安装高度、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除净高不大于3.0m的空间外)。
机械补风口:尺寸、平面位置及其安装高度。
自然补风窗(口):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
3) 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平面图: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需求、平面位置示意。
2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部位,其可开启外窗(口)设置要求。
3 机械加压送风的设置。
4 排烟设施及补风设施的设置。
5 防排烟风机距墙或其他设备距离不小于600mm。
6 防火类的阀(口)设置。
7 平时通风、空调系统的划分与设置是否符合《建规》规定。
8 事故通风的设置。
9 气体灭火房间正确设置事后通风系统的设置。
10 空调、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备的机房、管井设置是否符合《建规》《烟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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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
- 3 技术审查控制要求
- 3.1 申报材料及审查流程
- 3.2 建筑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 3.3 结构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 3.4 给排水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 3.5 电气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 3.6 暖通专业审查控制要求
- 3.7 审查表格
- 4 通用性问题说明
- 4.1 建筑分类与定性
- 4.2 建筑高度
- 4.3 楼梯
- 4.4 其他术语
- 5 总平面布局
- 5.1 消防车道
- 5.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5.3 防火间距
- 5.4 消防救援口
- 6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 6.1 防火分区
- 6.2 平面布置
- 7 安全疏散和避难
- 7.1 安全出口
- 7.2 疏散距离
- 7.3 疏散宽度
- 7.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
- 7.5 避难层(间)、避难走道
- 7.6 下沉式广场
- 8 建筑构件和构造
- 8.1 防火卷帘
- 8.2 防火墙和防火门窗
- 8.3 外墙保温
- 8.4 消防电梯
- 8.5 固定窗等排热排烟设施
- 9 结构
- 9.1 构件耐火极限
- 9.2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 9.3 钢结构、组合结构
- 9.4 木结构
- 9.5 消能减隔震构件及其他
- 10 给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消防用水量
- 10.3 消防水源
- 10.4 供水设施
- 10.5 给水形式
- 10.6 消火栓系统
- 1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0.8 其它自动灭火系统
- 10.9 管网
- 10.10 消防排水
- 10.11 控制与操作
- 10.12 建筑灭火器
- 11 电气
- 11.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11.2 消防线缆选择及敷设
- 11.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11.4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 11.5 其它相关系统
- 12 暖通
- 12.1 一般规定
- 12.2 防烟系统
- 12.3 排烟系统
- 12.4 其他
- 13 特殊建筑和场所
- 14 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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