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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ecurity engineering
GB 50348-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8-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6、6.1.3、6.1.5、6.3.6(1、2、4、5)、6.3.8(2、3)、6.3.11(1、3)、6.3.12(3、4)、6.3.13(2、3、4)、6.4.3(2、3、4、5、6、7、8、14)、6.4.5(1、2、3、4、5、7、10)、6.4.7(8、11、13)、6.4.9(5)、6.4.10(1、3、4、9)、6.4.12(5、9)、6.6.2(1、2、3)、6.6.4(3、5、6)、6.6.5(1、3)、6.12.4(3)、6.13.1(4)、6.13.3(2)、6.13.4(4、5、6)、6.14.2(1、2、3、4)、6.14.3(2)、7.2.4(3、5、12)、9.1.3、11.1.5、11.1.6、11.2.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5月14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验、工程验收、系统运行与维护、咨询服务。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防范规划、系统架构规划、人力防范规划、实体防护设计以及工程建设程序、监理、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内容;
2.删除了原标准中高风险对象和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内容,将标准内容定位在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8,电话:010-68773938,传真:010-6877396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蓝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米立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立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宏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
主要起草人:施巨岭 杨国胜 王永升 周群 朱峰 李天銮 赵源 孙兰 张凡忠 洪丽娟 彭华 聂蓉 龙中胜 钟永强 周慧敏 陈琪 刘晓新 娄健 蒙剑 季景林 赵济安 汪捷 王雷 缪希仁 汤光耀 陈谧 吕利平 尹萍 吴海 解桂秋 程莎莎 王萍
主要审查人:刘希清 朱立彤 牟晓生 张凡夫 李秀林 张钊 杨磊 彭喜东 李加洪 鲍世隆 田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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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规划
- 4.1 风险防范规划
- 4.2 系统架构规划
- 4.3 人力防范规划
- 5 工程建设程序
- 5.1 一般规定
- 5.2 项目立项
- 5.3 工程设计
- 5.4 工程施工
- 5.5 工程初步验收与试运行
- 5.6 工程检验、验收及移交
- 5.7 系统运行与维护
- 6 工程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现场勘察
- 6.3 实体防护设计
- 6.4 电子防护设计
- 6.5 集成与联网设计
- 6.6 安全性设计
- 6.7 电磁兼容性设计
- 6.8 可靠性设计
- 6.9 可维护性设计
- 6.10 环境适应性设计
- 6.11 防雷与接地设计
- 6.12 供电设计
- 6.13 信号传输设计
- 6.14 监控中心设计
- 7 工程施工
- 7.1 施工准备
- 7.2 工程施工
- 7.3 系统调试
- 8 工程监理
- 8.1 一般规定
- 8.2 施工准备的监理
- 8.3 工程施工的监理
- 8.4 系统调试的监理
- 8.5 工程初步验收与系统试运行的监理
- 9 工程检验
- 9.1 一般规定
- 9.2 系统架构检验
- 9.3 实体防护检验
- 9.4 电子防护检验
- 9.5 安全性、电磁兼容性、防雷与接地检验
- 9.6 供电与信号传输检验
- 9.7 监控中心与设备安装检验
- 10 工程验收
- 10.1 验收组织
- 10.2 施工验收
- 10.3 技术验收
- 10.4 资料审查
- 10.5 验收结论
- 11 系统运行与维护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系统运行
- 11.3 系统维护
- 12 咨询服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咨询服务内容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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