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 一般规定
5.1.1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应划分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初步验收与试运行、工程检验验收及移交、系统运行维护等主要阶段。
5.1.2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的有关规定执行。
5.1.1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如图2所示:
图2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示意图
图2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示意图(续)
本示意图是综合工程建设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结合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及系统运行维护等实际需求绘制的。
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5 专项设计”规定,智能化专项设计根据需要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四个阶段。由于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规模、系统复杂程度差异性较大,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需要进行深化设计。若施工图设计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可不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直接施工即可。
工程检验验收及移交阶段,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安防工程检验资质且检验能力在资质能力授权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规划
- 4.1 风险防范规划
- 4.2 系统架构规划
- 4.3 人力防范规划
- 5 工程建设程序
- 5.1 一般规定
- 5.2 项目立项
- 5.3 工程设计
- 5.4 工程施工
- 5.5 工程初步验收与试运行
- 5.6 工程检验、验收及移交
- 5.7 系统运行与维护
- 6 工程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现场勘察
- 6.3 实体防护设计
- 6.4 电子防护设计
- 6.5 集成与联网设计
- 6.6 安全性设计
- 6.7 电磁兼容性设计
- 6.8 可靠性设计
- 6.9 可维护性设计
- 6.10 环境适应性设计
- 6.11 防雷与接地设计
- 6.12 供电设计
- 6.13 信号传输设计
- 6.14 监控中心设计
- 7 工程施工
- 7.1 施工准备
- 7.2 工程施工
- 7.3 系统调试
- 8 工程监理
- 8.1 一般规定
- 8.2 施工准备的监理
- 8.3 工程施工的监理
- 8.4 系统调试的监理
- 8.5 工程初步验收与系统试运行的监理
- 9 工程检验
- 9.1 一般规定
- 9.2 系统架构检验
- 9.3 实体防护检验
- 9.4 电子防护检验
- 9.5 安全性、电磁兼容性、防雷与接地检验
- 9.6 供电与信号传输检验
- 9.7 监控中心与设备安装检验
- 10 工程验收
- 10.1 验收组织
- 10.2 施工验收
- 10.3 技术验收
- 10.4 资料审查
- 10.5 验收结论
- 11 系统运行与维护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系统运行
- 11.3 系统维护
- 12 咨询服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咨询服务内容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