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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主要车间建筑设计


9.2.1  封闭式建筑应进行通风设计。

9.2.2  车间有水作业地段,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

9.2.3  备料车间的墙面、地面及构件宜平整,防止积灰。

9.2.4  当运料栈桥屋面为光面时,应设人字形挡水条,间距不宜大于12m。

9.2.5  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化学品贮槽的周边,应设围堰防止溢流,围堰与堰区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m,围堰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槽罐容积。

9.2.6  造纸车间屋顶和外墙应保温,并应防止屋顶和外墙内表面结露滴水。

9.2.7  造纸机湿部上方宜设防结露吊顶。

9.2.8  成品库屋面排水,宜采用有组织外落水方式。

9.2.9  芒硝粉碎及芒硝库应防止雨水飘入,地面、墙面应采用防腐和防渗漏的材料。

9.2.10  液氯库应避免阳光直射。

条文说明

9.2.1  封闭式建筑通风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备料车间的切料间,生产中散发大量粉尘和噪声,生产环境较差,敞开或半敞开的建筑应采取挡风、防漂雨的措施,北方寒冷地区宜设计为封闭式建筑,并应采取通风措施,改善生产环境。

    (2)机械制浆车间的磨木与筛选工段生产时产生大量湿热气体,应加强通风和排气。

    (3)蒸煮工段的蒸煮器、热力管道等散发大量辐射热,洗筛工段洗浆机的洗浆温度较高,通过洗浆外壳散发泄露到车间内大量湿热气体,应加强通风和排气。

    (4)碱回收车间由蒸发工段、燃烧工段、苛化工段、石灰回收四个工段组成,四个工段可毗邻布置或独立的建构筑物。目前,厂房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设备大多露天布置。当为封闭式厂房时,为排除蒸发工段蒸发器、分离器、热力管道等散发的辐射热、燃烧工段碱炉前,熔炉熔融物出口处散发辐射热和有害烟尘、苛化工段各类碱液槽、热水槽、石灰回收工段回转炉炉体散发的辐射热,应加强排气通风措施。

    (5)造纸车间湿部及施胶部生产时产生大量湿热气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同时屋顶和外墙应采取保温防结露措施。

9.2.5  为防止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化学品贮槽破损时物料外溢,应在此区域设置围堰。在开停工或检修过程中可能被油品、腐蚀性介质或有毒物料污染的区域也应设围堰,围堰与堰区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m;围堰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槽罐容积,以防止槽罐意外泄漏时,储存液体物料直接排放至厂区道路和雨水排放系统,造成生产原料损失。围堰内应有可控制的排水设施;围堰内地面应坡向排水设施,坡度不应小于1%。

9.2.7  造纸车间湿部及施胶部屋顶和屋面梁易受到散发的水汽结露,为避免影响纸面的质量或造成工艺设备的损坏,湿部及施胶部上方宜设置防结露吊顶,并且吊顶以外区域的屋顶内表面应平整光洁,不易积尘。

9.2.8  成品仓库的屋面不应有水滴漏,地面不应有水浸湿,宜优先采用有组织外落水方式,当受条件限制必须作内落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天沟和雨水管出口处没有水渗漏或溢出。

9.2.10  液氯气化室,需要存放当天用量的氯气瓶。当阳光直射到钢瓶上时,易使钢瓶温度升高,瓶内压力增加,造成氯气泄漏甚至爆炸,因此规定应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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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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