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3 构筑物及设备基础
10.3.1 钢筋混凝土水(浆)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有关规定。浆池和浆塔以及贮水或水处理构筑物的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并不应采用氯盐作为防冻剂、早强剂的掺合料。
10.3.2 独立塔型基础的设计应考虑风荷载、地震作用;塔型基础埋深,除岩石地区外,天然地基不宜小于其高度的1/15,桩基不宜小于其高度的1/18,同时均不宜小于1.5米。位于岩石地区的地基,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移要求。塔型基础的沉降及倾斜应满足工艺要求,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在正常操作及充水试压工况下,基础底面不应出现零应力区;在停产检修工况及地震作用工况下,基础底面可出现零应力区,但零应力区的面积不应大于基础底面积的15%。
10.3.3 底层设备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地基分布均匀且地基的承载能力及变形能满足工艺要求时,设备基础宜采用天然地基方案;设备基础不应坐落在未经处理的欠固结土、扰动土及液化土层上;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当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
2 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制浆车间、二氧化氯制备车间等对混凝土具有腐蚀性车间的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3 当块式设备基础的长度不大于2m时可不配钢筋。当设备基础的长度大于2m时,宜在设备基础表面设置构造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 真空泵、引风机、剥皮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应保证基础的刚度、强度及重量,应在基础周边配置封闭式钢筋,与建筑物之间宜设缝分开。
5 设备基础侧面的回填土均应对称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
10.3.4 楼层设备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输送机外,设备不应跨缝布置。
2 设备基础面积和高度较大时,宜采用墙式或框架式结构,墙或框架柱下楼层梁应采取加强措施。
3 当造纸机基础框架梁顶部设置螺栓孔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避开留孔位置。
4 设备基础宜与楼板一次整体浇筑,当施工条件限制无法同时浇筑时,宜将基础范围内的楼板凿毛并洗刷干净,刷界面剂后再进行浇筑;当设备的振动较大时,板与基础之间,应配置直径6mm~8mm间距为200mm的连接钢筋(如图10.3.4)。
图10.3.4 设备基础与楼板间连接钢筋分布图
10.3.5 管道支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 5022的有关规定。
10.3.6 取水头部等构筑物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的有关规定。
10.3.1 由于造纸工艺的特殊性,浆池和浆塔以及贮水或水处理构筑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抗渗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有关规定。浆池、浆塔、贮水或水处理构筑物的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并不应采用氯盐作为防冻剂、早强剂的掺和料。地坑、水池附近地面常有水流淌的区域,当地质勘察报告说明该区域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较低,但在10m深度范围内有渗透性较差的不透水土层时,宜对抗浮工况进行设计,如在蔗渣堆场附近的地坑、水池由于蔗渣堆放时不断喷淋,抗浮的设计水位可按不小于室外地面标高确定。
10.3.3 块式设备基础是指不受弯矩作用、长度小于高度的2倍~4倍的混凝土基础,块式设备基础为刚性基础,可按构造要求配筋。平面尺寸较大且厚度较小的设备基础,配筋应结合地质条件按受弯构件设计,并应满足基础最小配筋率的要求;振动较大设备基础,如真空泵等,按照设计经验,配筋直径在14mm~16mm以上,并形成封闭钢筋,可确保混凝土基础不被振松而脱落;除单独采用桩基的设备基础外,位于软弱地基上的设备基础,为确保正常生产可布置地梁,通过地梁将设备基础的荷载直接传到建筑物桩基上,确保设备基础与建筑物的同步沉降,同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0.3.4 造纸车间传动侧有较高大的传动基础,为减轻结构自重,当高度不小于1.8m、长度不小于1.0m时宜采用墙式或框架式基础(对于该类基础在底层同样适用)。墙或框架柱下梁设计应采取加强措施:梁宽为墙宽(柱宽或高)加200mm,箍筋通长加密,直径比计算加2mm,纵筋配筋为计算的1.2倍,梁上立柱平面外宜设小梁,在基础相应范围内的板厚不宜小于150mm,配筋为双向双层配置;当造纸机大梁有螺栓孔时,宜根据螺栓孔位置画出梁顶面钢筋位置图。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0.2 设计荷载
- 下一节:10.4 结构防腐蚀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技术及设备选择
- 3.3 工艺设备布置
- 3.4 工艺管道
- 3.5 中心检验分析室
- 3.6 机修车间
- 3.7 仓库
- 4 厂址与总体规划
- 4.1 厂址
- 4.2 总体规划
- 5 热能动力
- 5.1 一般规定
- 5.2 热负荷
- 5.3 燃料供应
- 5.4 主要设备选择
- 5.5 化学水处理
- 5.6 烟气净化处理
- 5.7 其他配套设施
- 5.8 供热系统
- 5.9 压缩空气站
- 6 总平面与运输
- 6.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6.2 总平面布置
- 6.3 物流运输
- 6.4 竖向设计
- 6.5 管线综合布置
- 6.6 绿化
- 7 电气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电
- 7.3 车间配电
- 7.4 电气照明
- 7.5 防雷及接地
- 7.6 电修
- 8 自控仪表
- 8.1 一般规定
- 8.2 监控系统
- 8.3 仪表
- 8.4 信号报警及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 8.5 控制水平
- 8.6 控制室与机柜室
- 8.7 供电及供气
- 8.8 接地
- 8.9 安装及材料
- 8.10 仪修
- 9 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主要车间建筑设计
- 9.3 防火
- 9.4 建筑安全
- 9.5 生产辅助用室
- 10 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设计荷载
- 10.3 构筑物及设备基础
- 10.4 结构防腐蚀
- 11 给水排水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取水
- 11.3 给水处理
- 11.4 消防给水
- 11.5 排水工程
- 11.6 废水处理
- 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室内外计算参数
- 12.3 生产车间采暖通风
- 12.4 空气调节
- 12.5 制冷站
- 12.6 防 排 烟
- 13 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选址与总图布置的环境保护要求
- 13.3 备料
- 13.4 化学制浆
- 13.5 机械制浆
- 13.6 废纸浆
- 13.7 造纸
- 13.8 碱回收
- 13.9 其他
- 14 职业安全卫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防火防爆
- 14.3 防雷、电气安全
- 14.4 防烫
- 14.5 安全色、安全标志
- 14.6 噪声防护、防振动
- 14.7 防尘
- 14.8 防毒、防腐、防辐射
- 14.9 防暑、防寒、防湿
- 附录A 制浆造纸厂所用的水、电、蒸汽和压缩空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要求
- 附录B 工艺管道不同介质的流速表
- 附录C 制浆造纸厂主要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 附录D 主要车间楼板安装检修等效荷载
- 附录E 制浆造纸厂各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设计照明系统的照度标准值
- 附录F 制浆造纸厂用电设备需要系数(Kx)及功率因数(cos)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