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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铁路运输
8.3.1 企业准轨铁路接轨点的位置应根据运输量、物流和车流的方向、总体规划、地形条件及当地运输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企业接轨点不宜超过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企业准轨铁路不宜与路网铁路区间正线接轨,若需在区间接轨时,应经铁路部门的同意,并应在接轨点开设车站或设置线路所;
2 应利用既有路网铁路或规划车站,并应满足铁路、企业及协作企业的运营要求;
3 应临近企业布置,应符合企业站布置需要,并应满足企业近期生产和远期发展的要求;
4 企业准轨铁路与路网铁路接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
8.3.2 准轨铁路企业站与路网铁路接轨站的设置应利用路网铁路站场的运输能力,并应根据企业的运输量、作业要求、管理方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3.3 企业准轨铁路运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有关规定。
8.3.4 准轨铁路企业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交接场、调车场、转运站或装卸站等;
2 企业站与接轨站宜采用横列式布置;
3 企业站宜临近冶炼厂、加工厂和矿山布置;多个企业联合设置的企业站,应临近运输量大、调车作业多的企业布置,并应为企业远期发展预留用地;
4 企业宜由路网机车取送车辆,并可根据需要设置货场。
8.3.5 地下开采矿山主井临近副井布置且地面采用窄轨铁路运输时,铁路线路应连接主井和副井,并应根据铁路线路的布置确定主井和副井的井口标高;与平硐连通的地面窄轨铁路线路及站场应满足坑内最长列车运行及调车要求。
8.3.6 厂内准轨铁路线路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运输与道路运输的物流、人流不宜交叉和相互干扰;
2 企业站设置在厂内时,铁路线路应满足列车到发、调车、机车走行、物料装卸等作业要求;
3 有多台机车作业时,应满足机车分区作业的要求;
4 对引入厂房、仓库、货场的线路,应成组合并布置;
5 厂房、仓库、货场内的线路长度,应满足物料集中到达和快速装卸的要求。
8.3.7 生产自备硫酸等腐蚀性液态物料罐车时,应设置专用装卸作业线,并应设置专门用于洗涤的洗罐作业线、洗涤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硫酸等腐蚀性液态物料的装卸作业线、洗罐作业线应采用防腐道床。
8.3.8 可燃及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线应设在平直线上,装卸作业线设计为尽头式平直线时,货位末端至车挡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m。
8.3.9 可燃及易燃液体仓库应单独设置装卸作业线,仓库应临近装卸作业线的终端布置;装卸作业线为2股时,装卸作业线间距不应小于5.6m;装卸作业线为1股时,应按液体种类分段布置作业区,相邻两个作业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为20m。
8.3.10 氧化铝、精矿、石油焦、沥青焦、碱粉、煤等散状物料的装卸作业线,宜铺设整体道床。
8.3.11 热渣、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线宜设在平直线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并不宜与其他线路交叉布置;装卸作业线不宜少于2股,装卸作业线端部应连通,折返段有效长度应与机车调车的有效长度一致。
8.3.12 轨道衡线应为专用的贯通线,道床宜采用整体道床;静态电子轨道衡两端的平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m,轨道衡两侧的加强轨道长度不应小于25m;动态电子轨道衡两端的平直线长度应根据轨道衡的技术要求确定;在散状物料装卸作业线货位出口处,宜设置车辆超偏载检测装置。
8.3.13 机车库和机车整备设施宜临近主要作业场所布置,机车入库线不应与铁路正线连接;寒冷地区的机车库大门不应朝向冬季盛行风向的方向。
8.3.14 准轨铁路企业站与接轨站之间应设置联络直通电话,电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企业运输部门设置企业电话总站下的电话总机;
2 运输部门调度室与企业站、接轨站及企业总调度室之间应设置直通电话;
3 有人看守道口房与运输部门调度室之间,应设置直通电话。
8.3.15 厂内铁路道岔宜设置电动道岔,车挡应设置表示器,车挡后15m以内不得布置建(构)筑物或设备。
8.3.16 车站站房应布置在无视线遮挡的铁路站场中部到发线一侧,尽端式的车站宜布置在列车进站一端。
8.3.17 道岔集中联锁的车站应设置道岔清扫工作间。
8.3.18 厂外铁路线路与公路、城市道路交叉时,交叉形式和铁路道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外铁路线路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交叉时,应采用立体交叉形式;厂外铁路线路与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交叉时,宜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并宜设置平交道口;
2 厂外铁路线路平交道口应采用有人看守道口,厂内铁路线路平交道口宜采用无人看守道口;铁路道口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有关规定。
8.3.19 信号楼应布置在铁路站场中部或站场调车作业繁忙的道岔区一侧,分区作业的信号楼宜临近作业区中心无视线遮挡处布置,信号楼可与站房合并建筑,列车检修所可单独布置在站房或车场的一侧。
8.3.20 企业自备铁路机车和车辆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准轨铁路运输设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应按表8.3.20-1选用。
3 机车的备用数量应符合表8.3.20-2的规定。
4 自备车辆的数量应根据车列编组需要成组备车,车辆备用率应为10%~15%。
8.3.21 矿山地面窄轨铁路的设计要求不应低于平硐内窄轨铁路的设计要求。
1 企业准轨铁路不宜与路网铁路区间正线接轨,若需在区间接轨时,应经铁路部门的同意,并应在接轨点开设车站或设置线路所;
2 应利用既有路网铁路或规划车站,并应满足铁路、企业及协作企业的运营要求;
3 应临近企业布置,应符合企业站布置需要,并应满足企业近期生产和远期发展的要求;
4 企业准轨铁路与路网铁路接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
8.3.2 准轨铁路企业站与路网铁路接轨站的设置应利用路网铁路站场的运输能力,并应根据企业的运输量、作业要求、管理方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3.3 企业准轨铁路运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有关规定。
8.3.4 准轨铁路企业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交接场、调车场、转运站或装卸站等;
2 企业站与接轨站宜采用横列式布置;
3 企业站宜临近冶炼厂、加工厂和矿山布置;多个企业联合设置的企业站,应临近运输量大、调车作业多的企业布置,并应为企业远期发展预留用地;
4 企业宜由路网机车取送车辆,并可根据需要设置货场。
8.3.5 地下开采矿山主井临近副井布置且地面采用窄轨铁路运输时,铁路线路应连接主井和副井,并应根据铁路线路的布置确定主井和副井的井口标高;与平硐连通的地面窄轨铁路线路及站场应满足坑内最长列车运行及调车要求。
8.3.6 厂内准轨铁路线路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运输与道路运输的物流、人流不宜交叉和相互干扰;
2 企业站设置在厂内时,铁路线路应满足列车到发、调车、机车走行、物料装卸等作业要求;
3 有多台机车作业时,应满足机车分区作业的要求;
4 对引入厂房、仓库、货场的线路,应成组合并布置;
5 厂房、仓库、货场内的线路长度,应满足物料集中到达和快速装卸的要求。
8.3.7 生产自备硫酸等腐蚀性液态物料罐车时,应设置专用装卸作业线,并应设置专门用于洗涤的洗罐作业线、洗涤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硫酸等腐蚀性液态物料的装卸作业线、洗罐作业线应采用防腐道床。
8.3.8 可燃及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线应设在平直线上,装卸作业线设计为尽头式平直线时,货位末端至车挡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m。
8.3.9 可燃及易燃液体仓库应单独设置装卸作业线,仓库应临近装卸作业线的终端布置;装卸作业线为2股时,装卸作业线间距不应小于5.6m;装卸作业线为1股时,应按液体种类分段布置作业区,相邻两个作业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为20m。
8.3.10 氧化铝、精矿、石油焦、沥青焦、碱粉、煤等散状物料的装卸作业线,宜铺设整体道床。
8.3.11 热渣、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线宜设在平直线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并不宜与其他线路交叉布置;装卸作业线不宜少于2股,装卸作业线端部应连通,折返段有效长度应与机车调车的有效长度一致。
8.3.12 轨道衡线应为专用的贯通线,道床宜采用整体道床;静态电子轨道衡两端的平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m,轨道衡两侧的加强轨道长度不应小于25m;动态电子轨道衡两端的平直线长度应根据轨道衡的技术要求确定;在散状物料装卸作业线货位出口处,宜设置车辆超偏载检测装置。
8.3.13 机车库和机车整备设施宜临近主要作业场所布置,机车入库线不应与铁路正线连接;寒冷地区的机车库大门不应朝向冬季盛行风向的方向。
8.3.14 准轨铁路企业站与接轨站之间应设置联络直通电话,电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企业运输部门设置企业电话总站下的电话总机;
2 运输部门调度室与企业站、接轨站及企业总调度室之间应设置直通电话;
3 有人看守道口房与运输部门调度室之间,应设置直通电话。
8.3.15 厂内铁路道岔宜设置电动道岔,车挡应设置表示器,车挡后15m以内不得布置建(构)筑物或设备。
8.3.16 车站站房应布置在无视线遮挡的铁路站场中部到发线一侧,尽端式的车站宜布置在列车进站一端。
8.3.17 道岔集中联锁的车站应设置道岔清扫工作间。
8.3.18 厂外铁路线路与公路、城市道路交叉时,交叉形式和铁路道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外铁路线路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交叉时,应采用立体交叉形式;厂外铁路线路与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交叉时,宜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并宜设置平交道口;
2 厂外铁路线路平交道口应采用有人看守道口,厂内铁路线路平交道口宜采用无人看守道口;铁路道口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有关规定。
8.3.19 信号楼应布置在铁路站场中部或站场调车作业繁忙的道岔区一侧,分区作业的信号楼宜临近作业区中心无视线遮挡处布置,信号楼可与站房合并建筑,列车检修所可单独布置在站房或车场的一侧。
8.3.20 企业自备铁路机车和车辆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准轨铁路运输设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应按表8.3.20-1选用。
表8.3.20-1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
2 企业外部铁路运输的年工作日宜为365d,机车日工作时间宜为21h。矿山内部铁路运输应根据矿山生产制度确定。3 机车的备用数量应符合表8.3.20-2的规定。
表8.3.20-2 机车的备用数量(台)
注:当企业运行机车为1台时,宜租用1台机车作为备用机车,也可与邻近企业协作共用1台备用机车;若有困难时,可设置1台备用机车。4 自备车辆的数量应根据车列编组需要成组备车,车辆备用率应为10%~15%。
8.3.21 矿山地面窄轨铁路的设计要求不应低于平硐内窄轨铁路的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8.3.1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制定。
8.3.2 本条规定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企业站充分利用路网铁路站场的运输能力,是为了节省建设投资,节约用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8.3.4 本条对准轨铁路企业站的布置做出了规定。
1 企业的铁路站场按作业要求分为交接场、调车场、转运站或装卸站,作业较多时则设置企业站。自建企业站建设投资较高,当企业站布置在工业园区时,可以与其他企业协作共建。企业距路网铁路较远时,也可以在接轨站附近设置转运站或转运货场。
2 横列式布置的企业站具有车场集中、布置紧凑、节约用地、联系方便、便于进行联合调度和调车作业灵活,有利于加速车辆周转,减少车站劳动定员,车站站坪短,便于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相结合,分期建设条件好等优点,缺点是改编列车走行里程长,在站场两端咽喉区互相干扰。纵列式布置与横列式布置相比,具有作业流程顺畅、改编列车不需要折角调车、作业能力大、时间短的优点,缺点主要是车站站坪长度长,车站占地大,反向改编列车走行里程长,往往因地形限制难以满足纵列式布置所需站坪长度要求,所以企业站一般采用横列式布置,并采取自编列车从编组场直接发车,减少改编列车的调车作业,弥补横列式布置的不足。
3、4 企业准轨铁路车站的设计除满足企业近期及远期运输量的需要外,车站和线路的配置还需与企业生产的发展和扩建相适应,并适当预留车站扩建和线路延长的远期发展用地。一般中、小型企业尽量由路网机车调车作业或直接取送车辆,企业内部只设装卸线办理物料装卸作业。
8.3.5 地下开采矿山的主井与副井若通过铁路联通,则便于机车、车辆统一调度。平硐内铁路与地上铁路技术条件一致时,可以方便列车直接到达和调车作业。
8.3.6 铁路运输的优点是运输量大、运距远、运价低,缺点是车列长、调车多,需处理好铁路与建(构)筑物、道路的衔接关系。从路网铁路运输大宗物料(原材料、燃料和成品)的线路沿厂区场地边缘布置,可以减少各种干扰,对生产工艺、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利。
1 厂区总平面设计时,要统一考虑铁路线路的布置。实践证明,铁路物流与道路物流及人流的出入方向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位置上,是解决物流、人流交叉、相互干扰以及减少运输滞阻、安全事故等发生的正确途径。
2、3 厂内铁路线路布置要做到方便、简捷,满足运输作业要求,便于与厂外铁路线路或交接站联合作业。对于有多台机车同时作业时,需考虑机车分区作业的可能,以缩短机车的运行距离,并为机车的安全作业创造条件。
4、5 引入厂房、仓库、货场的铁路线路,若在同一联络线上连接,则能缩短线路长度,同时也缩短机车的运行距离,一般在总平面布置中多采用成组布置方式。若铁路线路长度小于到达列车车辆停靠进行装卸作业的长度,将会造成重复调车作业,对列车运行、运输管理都不利。虽然铁路线路长度能满足到达列车车辆的停放要求,但仓库储存库容量不足,也会造成在仓库外卸车,增加物料的倒运次数,故同时要求铁路卸货线路长度能适应物料集中到达和快卸的要求。
8.3.8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制定。
8.3.9 本条根据企业的实践经验制定。
8.3.10 氧化铝等散状物料在装卸过程中都会发生部分洒落,铺设整体道床是为了便于清扫回收。
8.3.11 运输热渣和液体物料的车辆一般在高温下运行,要求车辆运行平稳,运输过程顺畅,中途不能停顿,因此要求装卸作业线端部需连通。
8.3.12 轨道衡线是为车辆称量而设置的,不考虑装卸、调车等与计量无关的作业。电子轨道衡称量作业时,车辆不必停车对位,只需以3km/h~7km/h的速度采用推或拉的方式进入轨道衡线即可。所以要求电子轨道衡两端的线路为平直线,一般线路长80m可以减少车辆晃动,使车辆在进入轨道衡之前、之后及停在轨道衡上时,均能保持严格的水平状态,保证称量精度,不会损坏设备。在此段范围内,线路上不能有任何其他铁路线路设备或设置道岔,以免影响称量作业。散状物料装车时,易出现超载、偏载等情况,因此,需要在装卸作业线出口处设置超偏载检测装置。
8.3.13 机车库和机车整备设施为几个作业场所共用时,布置在主要作业场所附近,便于机车行驶、调度和机车整备作业。机车库大门面积大,门扇开启较频繁,在寒冷地区,因为冬季气温低、风大,为满足保暖要求,机车库的大门不能朝向冬季盛行风向的方向。
8.3.14 在企业运输部门设置联络直通电话,可以方便列车调度和运输协调,保证行车安全和交通畅通。
8.3.15 设置电动道岔可以实现信号联锁,保证铁路运输作业安全。设置车挡表示器,可以便于司机和调车人员瞭望操作。
8.3.16 厂内车站形式有贯通式和尽端式。为方便车站值班人员处理接发列车业务和调度工作,站房位置需要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以便值班人员接发列车。
8.3.17 道岔集中联锁的车站,道岔转辙装置需维持正常运转,轨道电路也需维持正常状态。因此,设置工作间,可以方便道岔清扫人员休息。
8.3.18 本条对厂外铁路线路与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交叉形式以及平交道口的设计做出规定。交叉口设计原则是要保证行车安全、防止相互干扰和交通畅通。
8.3.19 当车站道岔较多且作业繁忙时,信号楼布置在铁路站场中部或车站调车作业繁忙的道岔区一侧,便于信号管理人员观察机车运行情况,同时还有利于缩短信号楼引出电缆的长度。
8.3.20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根据多年的实际经验制定。
8.3.21 矿山地面窄轨铁路比平硐内具备更有利的建设条件,其设计标准不低于地下窄轨铁路设计标准。
8.3.2 本条规定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企业站充分利用路网铁路站场的运输能力,是为了节省建设投资,节约用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8.3.4 本条对准轨铁路企业站的布置做出了规定。
1 企业的铁路站场按作业要求分为交接场、调车场、转运站或装卸站,作业较多时则设置企业站。自建企业站建设投资较高,当企业站布置在工业园区时,可以与其他企业协作共建。企业距路网铁路较远时,也可以在接轨站附近设置转运站或转运货场。
2 横列式布置的企业站具有车场集中、布置紧凑、节约用地、联系方便、便于进行联合调度和调车作业灵活,有利于加速车辆周转,减少车站劳动定员,车站站坪短,便于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相结合,分期建设条件好等优点,缺点是改编列车走行里程长,在站场两端咽喉区互相干扰。纵列式布置与横列式布置相比,具有作业流程顺畅、改编列车不需要折角调车、作业能力大、时间短的优点,缺点主要是车站站坪长度长,车站占地大,反向改编列车走行里程长,往往因地形限制难以满足纵列式布置所需站坪长度要求,所以企业站一般采用横列式布置,并采取自编列车从编组场直接发车,减少改编列车的调车作业,弥补横列式布置的不足。
3、4 企业准轨铁路车站的设计除满足企业近期及远期运输量的需要外,车站和线路的配置还需与企业生产的发展和扩建相适应,并适当预留车站扩建和线路延长的远期发展用地。一般中、小型企业尽量由路网机车调车作业或直接取送车辆,企业内部只设装卸线办理物料装卸作业。
8.3.5 地下开采矿山的主井与副井若通过铁路联通,则便于机车、车辆统一调度。平硐内铁路与地上铁路技术条件一致时,可以方便列车直接到达和调车作业。
8.3.6 铁路运输的优点是运输量大、运距远、运价低,缺点是车列长、调车多,需处理好铁路与建(构)筑物、道路的衔接关系。从路网铁路运输大宗物料(原材料、燃料和成品)的线路沿厂区场地边缘布置,可以减少各种干扰,对生产工艺、行车安全、运输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利。
1 厂区总平面设计时,要统一考虑铁路线路的布置。实践证明,铁路物流与道路物流及人流的出入方向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位置上,是解决物流、人流交叉、相互干扰以及减少运输滞阻、安全事故等发生的正确途径。
2、3 厂内铁路线路布置要做到方便、简捷,满足运输作业要求,便于与厂外铁路线路或交接站联合作业。对于有多台机车同时作业时,需考虑机车分区作业的可能,以缩短机车的运行距离,并为机车的安全作业创造条件。
4、5 引入厂房、仓库、货场的铁路线路,若在同一联络线上连接,则能缩短线路长度,同时也缩短机车的运行距离,一般在总平面布置中多采用成组布置方式。若铁路线路长度小于到达列车车辆停靠进行装卸作业的长度,将会造成重复调车作业,对列车运行、运输管理都不利。虽然铁路线路长度能满足到达列车车辆的停放要求,但仓库储存库容量不足,也会造成在仓库外卸车,增加物料的倒运次数,故同时要求铁路卸货线路长度能适应物料集中到达和快卸的要求。
8.3.8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制定。
8.3.9 本条根据企业的实践经验制定。
8.3.10 氧化铝等散状物料在装卸过程中都会发生部分洒落,铺设整体道床是为了便于清扫回收。
8.3.11 运输热渣和液体物料的车辆一般在高温下运行,要求车辆运行平稳,运输过程顺畅,中途不能停顿,因此要求装卸作业线端部需连通。
8.3.12 轨道衡线是为车辆称量而设置的,不考虑装卸、调车等与计量无关的作业。电子轨道衡称量作业时,车辆不必停车对位,只需以3km/h~7km/h的速度采用推或拉的方式进入轨道衡线即可。所以要求电子轨道衡两端的线路为平直线,一般线路长80m可以减少车辆晃动,使车辆在进入轨道衡之前、之后及停在轨道衡上时,均能保持严格的水平状态,保证称量精度,不会损坏设备。在此段范围内,线路上不能有任何其他铁路线路设备或设置道岔,以免影响称量作业。散状物料装车时,易出现超载、偏载等情况,因此,需要在装卸作业线出口处设置超偏载检测装置。
8.3.13 机车库和机车整备设施为几个作业场所共用时,布置在主要作业场所附近,便于机车行驶、调度和机车整备作业。机车库大门面积大,门扇开启较频繁,在寒冷地区,因为冬季气温低、风大,为满足保暖要求,机车库的大门不能朝向冬季盛行风向的方向。
8.3.14 在企业运输部门设置联络直通电话,可以方便列车调度和运输协调,保证行车安全和交通畅通。
8.3.15 设置电动道岔可以实现信号联锁,保证铁路运输作业安全。设置车挡表示器,可以便于司机和调车人员瞭望操作。
8.3.16 厂内车站形式有贯通式和尽端式。为方便车站值班人员处理接发列车业务和调度工作,站房位置需要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以便值班人员接发列车。
8.3.17 道岔集中联锁的车站,道岔转辙装置需维持正常运转,轨道电路也需维持正常状态。因此,设置工作间,可以方便道岔清扫人员休息。
8.3.18 本条对厂外铁路线路与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交叉形式以及平交道口的设计做出规定。交叉口设计原则是要保证行车安全、防止相互干扰和交通畅通。
8.3.19 当车站道岔较多且作业繁忙时,信号楼布置在铁路站场中部或车站调车作业繁忙的道岔区一侧,便于信号管理人员观察机车运行情况,同时还有利于缩短信号楼引出电缆的长度。
8.3.20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根据多年的实际经验制定。
8.3.21 矿山地面窄轨铁路比平硐内具备更有利的建设条件,其设计标准不低于地下窄轨铁路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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