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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工程设计


9.3.1 防潮闸的泄流能力应按偏于不利的潮位,依据现行行业标准《水闸设计规范》SL 265的泄流公式计算,并应采用闸下典型潮型进行复核。闸顶高程应满足泄洪、蓄水和挡潮工况的要求。
9.3.2 防潮闸设计应满足闸感潮启闭的运行特性要求,对多孔水闸,闸门启闭应采用对称、逐级、均步启闭方式。
9.3.3 防潮闸门型宜采用平板钢闸门,在有减少启闭容量、降低机架桥高度要求时可采用上、下双扉门。
9.3.4 防洪闸护坦、消力池、海漫、防冲槽等的设计应按水力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9.3.1 本条规定了防洪闸工程设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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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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