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4 水力计算
9.4.1 防洪闸单宽流量,应根据下游河床土质,上、下游水位差、尾水深度、河道和闸室宽度比等因素确定。
9.4.2 闸下消能设计应根据闸门运用条件,选用最不利的水位和流量组合进行计算。
9.4.3 海漫的长度和防冲槽埋深,应根据河床地质、海漫末端的单宽流量和水深等因素确定。
9.4.2 闸下消能设计应根据闸门运用条件,选用最不利的水位和流量组合进行计算。
9.4.3 海漫的长度和防冲槽埋深,应根据河床地质、海漫末端的单宽流量和水深等因素确定。
条文说明
9.4.1 本条基本沿用原《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一92第9.4.1条的规定。
9.4.2 本条基本沿用原《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一92第9.4.2条的规定。
9.4.3 本条基本沿用原《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一92第9.4.3条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9.3 工程设计
- 下一节:9.5 结构与地基计算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城市防洪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 2.1 城市防洪工程等别和防洪标准
- 2.2 防洪建筑物级别
- 3 设计洪水、涝水和潮水位
- 3.1 设计洪水
- 3.2 设计涝水
- 3.3 设计潮水位
- 3.4 洪水、涝水和潮水遭遇分析
- 4 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 4.1 一般规定
- 4.2 江河洪水防治
- 4.3 涝水防治
- 4.4 海潮防治
- 4.5 山洪防治
- 4.6 泥石流防治
- 4.7 超标准洪水安排
- 5 江河堤防
- 5.1 一般规定
- 5.2 防洪堤防(墙)
- 5.3 穿堤、跨堤建筑物
- 5.4 地基处理
- 6 海堤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堤身设计
- 6.3 堤基处理
- 7 河道治理及护岸(滩)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河道整治
- 7.3 坡式护岸
- 7.4 墙式护岸
- 7.5 板桩式及桩基承台式护岸
- 7.6 顺坝和短丁坝护岸
- 8 治涝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工程布局
- 8.3 排涝河道设计
- 8.4 排涝泵站
- 9 防洪闸
- 9.1 闸址和闸线的选择
- 9.2 工程布置
- 9.3 工程设计
- 9.4 水力计算
- 9.5 结构与地基计算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跌水和陡坡
- 10.3 谷坊
- 10.4 撇洪沟及截流沟
- 10.5 排洪渠道
- 11 泥石流防治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拦挡坝
- 11.3 停淤场
- 11.4 排导沟
- 12 防洪工程管理设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管理体制
- 12.3 防洪预警
- 13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与水土保持设计
- 13.1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计
- 13.2 水土保持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