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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平急两用空间
5.26.1 平急两用空间应配置与所承担任务匹配的门急诊、检验、手术、重症监护、住院等医疗功能,兼顾平时、应急时的使用。部分功能可采取移动设施或通过应急期间临时改造、搭建方式实现。
5.26.2 平急两用空间宜充分利用感染疾病用房。
5.26.3 平急两用空间的医技科室应与其门诊、住院部保持便捷联系。
5.26.4 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平急两用空间在疫情时平面应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并设置醒目标识。三区应无交叉,相互间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通过区用房。
5.26.5 平急两用空间应合理设置清洁通道、污染通道,以及患者出入口和医务人员通道,合理组织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流线,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各出入口、通道应当设有醒目标识,避免误入。
5.26.6 平急两用空间住院部应相对独立、设单独出入口。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功能布局在满足平时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应参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849的相关规定。
5.26.7 应根据服务规模及工作流程要求,合理确定卫生通过区的面积规模。
5.26.8 平急两用空间应根据承担职责设置必要应急物资储存库房。
5.26.9 平急两用空间应设置独立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暂存区域。
条文说明
5.26.1 综合医院应根据承担的疫情防控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设置平急两用空间内的各项功能。
5.26.2~5.26.9 对平急两用空间的功能用房、分区设置、流线组织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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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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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安全防护
- 8.4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 8.5 安全设施电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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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防雷、接地与电磁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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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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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机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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