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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给水
6.2.1 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6.2.1A 应根据医疗工艺要求,对生活给水采用合理的处理工艺,避免患者淋浴、洗涤时免疫功能降低或伤口感染。
6.2.1B 医院应急水源的配置应根据城市医疗卫生规划和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要求,且满足医院所承担的应急医疗服务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医院应急水源应能在当地地震和洪涝设计水平下正常供水;
2 给水排水泵站和设备机房等应满足当地地震和洪涝设计水平下的正常运行,超设计重现期时,采取措施后应仍能正常工作;
3 应急给水应根据灾害等级确定。
6.2.1C 应急水源应满足灾害期间一定时间内医院安全可靠用水的要求,可根据灾害时安全可靠的供水具体情况,选择地下井水和蓄水池供水等,当采用蓄水池水泵供水时,其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能满足医院日常用水的时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供水在特殊情况下,经评估中断时间不大于3d的低风险时,不宜小于3d的生活用水量;
2 城市供水在特殊情况下,经评估中断时间不小于3d,但不大于7d的中风险时,不宜小于7d的生活用水量;
3 城市供水在特殊情况下,经评估中断时间不小于7d的高风险时,不宜小于14d的生活用水量;
4 医务人员的应急蓄水量应同日常要求,患者的应急蓄水量可不考虑淋浴用水。
6.2.2 医院生活用水量应根据当地用水统计数据,经分析研究确定当地用水量定额,当无数据时,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2.2的规定。

注:1 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
2 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
6.2.2A 平急两用空间的生活给水用水量定额平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疫情期间的用水量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医务人员用水量宜为平时的1.2倍~1.3倍;
2 患者用水量宜为平时的1.1倍~1.2倍。
6.2.3 锅炉用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
6.2.4 烧伤病房、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
6.2.5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
1 公共卫生间及平急两用空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
2 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3 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4 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
5 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
6.2.6 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
2 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
3 产房、手术刷手池、洁净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
4 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
5 医生用洗涤水龙头应采用自动、脚动和膝动开关,采用肘动开关时,其手柄的长度不应小于160mm;
6 水龙头不应采用充气式;
7 平急两用空间卫生器具的选择应具有防喷溅和防粘结的功能,材料应耐酸腐蚀,且不应采用具备吸附功能的材料。
6.2.7 卫生间、诊室等用水引入管处应设置维修阀门,维修阀门应采用截止阀,并应设置标识。
条文说明
6.2.1A 本条规定了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生活给水水质处理后应满足相应用水要求,如烧伤病房对水质的细菌数量有相应要求。
6.2.1B 医院在灾害时是最重要的城市服务保障设施,一旦在灾害时失去功能,将导致不良的后果。因此应根据城市对应急医疗设施的规划要求,按灾害的等级要求,建设减灾防灾、应急供水和排水措施。
6.2.1C 参考人防、地震以及灾害等级的划分原则,提出了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的最低供水保障时间要求。
6.2.2 本条给出的用水量定额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做了相应的修改。
因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的贯彻实施,各地大都制定地方标准,当地没有标准时,可跟据当地用水统计数据研究分析确定,以实现节水的目标。
6.2.2A 疫情重要的防护措施是勤洗手、勤洗澡等,其用水量经调查研究,用水量应适当增加,为此提出了增加系数。
6.2.3 锅炉用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水的补充,与锅炉用水和空调循环冷却水工艺设计及当地的水质和气象条件有关,无法给出确定的设计用水指标,应根据具体设计项目中锅炉和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塔以及水质气象资料计算确定。
6.2.4 在医院建设工程中,有不少部位要求设置用水点或冲洗水龙头,因医院设备或者使用要求的差异而不尽相同,设计中应按医疗工艺的要求确定。本条仅列出常有用水点的烧伤病房和中心(消毒)供应室,其他部位应根据医疗工艺确定。
6.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有交叉感染的场所应设置非手动开关,非手动开关涵盖自动水龙头和冲洗阀,肘动、膝动和脚动(踏)开关或水龙头等。
6.2.6 本条对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做了规定。
6 因充气式水龙头可能污染水质,因此不应采用。
7 研究表明,患者的排泄物存在包含病毒风险,因此器具不应有喷溅和粘结,因器具要经常消毒,所以应能耐酸腐蚀。
6.2.7 截止阀有防止回流的功能,为防止逆流,保障水质安全性,采取截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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