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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厂址选择


4.2.1  厂址选择应对建设规模、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2.2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2.3  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择窝风地段。

4.2.4  工厂选址时,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厂运输方式应满足运输大件设备的要求。

条文说明

4.2.1  厂址靠近交通线路,既可以减少建设投资,又有利于原料的供应,还可降低运输费用、节省能耗、提高效益。此外,对于供水、供电都有其方便之处。

4.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要求,提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厂址选择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厂址选择时,应调查分析每个拟选厂址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种类、场地的稳定性、地基条件和地基承载力等。按照上述两个规范确定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场地的复杂程度、地基的复杂程度等级,来分析拟选厂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作为厂址选择和方案比较的依据。

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环字(1986)003号]的要求制订本条规定。

       将厂址设在非窝风地带,主要是要使厂区处在良好的自然通风地带,能较快地排除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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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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