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6 管线综合布置


5.6.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5.6.2  地下管线、地上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5.6.3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构筑物支撑方式。

5.6.4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