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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采暖
12.2.1 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集中采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有防寒要求或经常有人停留、工作,并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应设置集中采暖;
2 非集中采暖地区的工厂,当要求采暖时,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生产车间的控制室、值班室及辅助生产建筑可设置集中采暖;
3 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室内温度需保持在0℃以上时,应按5℃设置值班采暖;
4 设置集中采暖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应按不低于10℃设计;
5 当采暖建筑物远离热力管网、热力管网布置困难、采暖建筑物过高,且采暖热负荷仅为小型控制室、值班室时,可设置局部采暖;
6 设置集中采暖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当散热器采暖难以保证采暖室内设计温度时,可用热风采暖补充;
7 储存或生产过程中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不得用明火采暖;当采用电热采暖时,应采用防爆型电暖器及插座;
8 不同供暖方式的采暖间歇附加值宜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 不同供暖方式的采暖间歇附加值
注:间歇附加值按采暖房间总耗热量计算。
12.2.2 采暖热媒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寒冷地区的厂区采暖热媒宜采用70℃~95℃低温热水;
2 严寒地区的厂区采暖热媒宜采用70℃~110℃高温热水;
3 严寒地区的生产建筑采暖和收尘设备保温供热,热媒可采用蒸汽,蒸汽温度不应高于120℃,凝结水回收率不应低于60%;
4 利用余热或天然热源采暖时,采暖热媒及参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2.3 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加气工厂生产热负荷和蒸汽动力源供应情况统一规划确定,不应单独设置采暖锅炉房;
2 生活热负荷热源宜采用加气工厂蒸汽源设置汽-水换热装置方式置换热源。
12.2.4 室外采暖热力管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采暖管网应采用双管闭式循环系统;蒸汽采暖管网宜采用开式系统,凝结水应回收。
2 厂区热力管道的布置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的方向与位置、热负荷分布情况、总平面布置要求和对其他管道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建、扩建工程的热力管网应采用架空敷设。
2)新建厂的热力管网应采用直埋或地沟敷设,当建设场地不允许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3)严寒地区不宜采用架空敷设。
4)架空热力管道沿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敷设时,应预先计算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管道荷载的支承能力。
5)采用直埋敷设的热力管网中连接采暖用户的支管应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直埋管应有防水措施,穿越不允许开挖的交通干道时应加设套管。
6)采用地沟敷设的热力管网中连接各采暖用户的支管应采用不通行地沟;供热干管及不允许开挖的地区应采用半通行地沟;当各种管道共沟敷设时应采用通行地沟,热力管应在管沟的上部。
7)当地下敷设热力管道的分支点装有阀门、仪表、放气、排水、疏水等附件时,应设置检查井;检查井和井内管道及附件的布置应满足安装、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8)地下敷设的热力管沟、阀门井外壁,以及直埋管道、架空管道保温结构表面,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及各种管道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附录F的有关规定。
9)热负荷较大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采暖入口处应设置温度、压力检测管座。
12.2.1 本条对加气混凝土工厂的采暖设计作了规定。
4 由于加气混凝土工厂每名工人实际工作占用面积较大,为50m2~100m2,且作业种类划分属于轻度作业,故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降低至10℃。
12.2.2 热水和蒸汽是集中采暖系统常用的两种热媒,且热水采暖比蒸汽采暖具有节能、效果好、设施寿命长等优点,因此本条规定厂区宜采用热水采暖。但对于严寒地区,考虑到高大厂房和收尘设备保温的需要,为节省采暖投资,在保证卫生的条件下,厂区也可以采用蒸汽采暖。
12.2.4 本条是对室外热力管网的规定。
1 厂区采暖热水管网采用双管闭式循环系统,主要考虑闭式循环系统可防止系统内软化水流失,补给水量小,以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2 本款规定了热力管网敷设的基本原则。从节省投资、减少占地及美观角度考虑以直埋敷设为宜,也可采用地沟敷设。因建设场地紧张或解决严寒地区水管防冻问题,常采用联合管沟方式。
无论直埋敷设或地沟敷设,其采暖入口的调节阀门宜装在室外阀门井内。室外设阀井有利于供热系统的调节和单个建筑检修放水。为保证工厂重点采暖用户的供热效果,在入口阀门井内应装设测量温度、压力的检测管座。
对于改建、扩建工程,地下管线复杂或新建厂因场地紧张可采用架空敷设。若新建厂的场地条件允许,从节能、安全运行等方面考虑采用直埋敷设或地沟敷设为好,尤其是在严寒地区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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