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5.3 大气污染防治


15.3.1  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和环境质量要求,并应满足地方有关排放的要求。

15.3.2  锅炉房的废气排放前应采取脱硫措施。

15.3.3  烟囱高度应根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要求。当烟囱高度受到限制时,应采取合并烟囱、提高烟气抬升高度等措施。

15.3.4  锅炉应装设收尘器。收尘效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和大气环境质量要求。

条文说明

15.3  大气污染防治

15.3.2  燃料或含能原料中硫含量超标时,应对烟气中的二氧化硫进行处理。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