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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蒸压养护


7.5.1  在蒸压养护工段,宜设置釜前预养窑。

7.5.2  蒸压釜直径的设计选型应优先选用蒸压釜填充率最大的设计方案。

7.5.3  蒸压釜长度应根据蒸养车搭接长度与釜内蒸养车数量确定,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H——蒸压釜的长度(m);

          L——蒸养车的搭接长度(m);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7.5.4  蒸压釜数量应由设计规模、蒸压釜长度及釜内码坯方式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蒸压釜的数量(台);

          G——设计规模(m3/a);

          D——年工作日(d,按300d计算);

          c——蒸压周期(h);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m——每个蒸养车上的坯体数(个);

          V——坯体切割后的体积(m3)。

    注:计算出的数据,当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大于5时,蒸压釜的数量为计算数量加1;小于5时,需要调整方案并重新计算。

7.5.5  蒸压养护制度应由坯体进釜、抽真空、升压、恒压、降压、制品出釜六个阶段组成,整个蒸压周期不宜小于12h。蒸压釜的设计压力不宜小于1.4MPa。

7.5.6  两台蒸压釜在同一处安装时,蒸压釜之间的中心距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  蒸压釜之间的中心距

7.5.7  蒸养小车数量应由蒸压釜数量及釜内蒸养车数量确定。最小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蒸养小车的数量(辆);

          Q——蒸压釜的总数量(台);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7.5.8  模具的底板或侧板在返回切割工段组模前,宜设置清理措施或清理装置。

7.5.9  蒸养小车的循环系统应设置蒸养小车轴承的检修和注油工位。

条文说明

7.5.2  蒸压釜的直径应根据坯体切割后的宽度与釜内码坯方式确定,填充率越大越节能。同时保证坯体与釜体不擦碰为原则进行设计选型。

7.5.3  蒸压釜长度不宜大于40m。

7.5.5  加气混凝土蒸压制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良好的热载体,应采用不小于1.2MPa的饱和蒸汽;

    (2)创造良好的热交换环境,即抽真空后形成的负压状态;

    (3)合适的加热速度;

    (4)足够的温度和保温时间;

    (5)合理的降温速度;

    (6)原材料不同,蒸压周期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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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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