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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蒸压养护
7.5.1 在蒸压养护工段,宜设置釜前预养窑。
7.5.2 蒸压釜直径的设计选型应优先选用蒸压釜填充率最大的设计方案。
7.5.3 蒸压釜长度应根据蒸养车搭接长度与釜内蒸养车数量确定,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H——蒸压釜的长度(m);
L——蒸养车的搭接长度(m);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7.5.4 蒸压釜数量应由设计规模、蒸压釜长度及釜内码坯方式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蒸压釜的数量(台);
G——设计规模(m3/a);
D——年工作日(d,按300d计算);
c——蒸压周期(h);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m——每个蒸养车上的坯体数(个);
V——坯体切割后的体积(m3)。
注:计算出的数据,当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大于5时,蒸压釜的数量为计算数量加1;小于5时,需要调整方案并重新计算。
7.5.5 蒸压养护制度应由坯体进釜、抽真空、升压、恒压、降压、制品出釜六个阶段组成,整个蒸压周期不宜小于12h。蒸压釜的设计压力不宜小于1.4MPa。
7.5.6 两台蒸压釜在同一处安装时,蒸压釜之间的中心距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 蒸压釜之间的中心距
	
7.5.7 蒸养小车数量应由蒸压釜数量及釜内蒸养车数量确定。最小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蒸养小车的数量(辆);
Q——蒸压釜的总数量(台);
N——单条釜内蒸养车的数量(辆)。
7.5.8 模具的底板或侧板在返回切割工段组模前,宜设置清理措施或清理装置。
7.5.9 蒸养小车的循环系统应设置蒸养小车轴承的检修和注油工位。
7.5.2 蒸压釜的直径应根据坯体切割后的宽度与釜内码坯方式确定,填充率越大越节能。同时保证坯体与釜体不擦碰为原则进行设计选型。
7.5.3 蒸压釜长度不宜大于40m。
7.5.5 加气混凝土蒸压制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良好的热载体,应采用不小于1.2MPa的饱和蒸汽;
(2)创造良好的热交换环境,即抽真空后形成的负压状态;
(3)合适的加热速度;
(4)足够的温度和保温时间;
(5)合理的降温速度;
(6)原材料不同,蒸压周期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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