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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原料煤筛分、破碎及输送
4.3.1 原料煤筛分、破碎工艺流程和设施,应根据来料性质、生产规模和制浆工艺合理确定。当筛分、破碎设备不设备用时,用于细碎的破碎机宜设旁路通道。
4.3.2 筛分、破碎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容易黏结和堵塞筛孔的煤,应优先选择处理湿粘煤不堵筛孔、适应性强的筛分、破碎设备;对中型及以下水煤浆厂,以及原料煤中符合进入磨机粒度要求的比例较少时可不设筛分环节;
2 应选择符合磨机入料粒度要求的破碎机;破碎后的原料煤粒度宜小于6mm,通过率大于80%;
3 应选用鼓风量小、起尘少、噪声较低、维修量较少的破碎机。
4.3.3 原料煤系统在破碎机前应设置除杂设施。
4.3.4 筛分、破碎车间及转载站、煤仓上部应设检修起吊设施和检修场地。
4.3.5 原料煤输送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普通胶带的带式输送机倾斜角,输送破碎前原料煤时,不宜大于16°,输送破碎后细煤时,不宜大于18°;
2 输煤栈桥宜采用封闭式;对露天布置的输送机胶带应设防护罩且应便于巡检维修。在寒冷与多风沙地区,输煤栈桥应采用封闭式,并应有供暖设施;
3 原料煤系统应有防止煤流运输、转运和使用过程中堵塞、黏附的有效措施。
4.3.6 原料煤系统应有满足环保及工业卫生要求的煤尘及煤泥水治理措施。
4.3.7 原料煤系统可根据设备配置和运行要求设置推煤机库、值班室等设施。
4.3.1 应结合制浆原料煤的品种、特点、制浆规模和供浆要求进行筛分、破碎系统设计。目前,水煤浆生产入厂原料煤一般按小于或等于80mm采购,在此条件下,设计可以采用一级破碎流程。当进厂的原料煤大于80mm时,需要设置二级破碎流程。
用于细碎的破碎机指工艺流程中磨机前的破碎机类型。当筛分、破碎设备不设备用时,如果出现原料煤湿度大、水分高的情况,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煤很容易粘在设备内壁,影响正常运转。设置旁路通道可以在处理破碎机粘堵的较短时间内维持生产运转。
4.3.2 水煤浆生产一般选用洗选加工后的精煤(有时含有一定量的末精煤或浮选精煤)或混煤为原料,设备选型时应特别注意对物料的适应性。制浆系统所要求原料煤破碎后的粒度一般小于6mm,而进厂原料煤中满足6mm粒度要求的含量通常比较低,如设置筛分工序不仅发挥的作用有限,还会因此增加生产系统的故障点,为此,适当提高破碎设备的处理能力,减少筛分环节,应当更为经济和可行。
4.3.3 煤炭在开采和运输过程中,随着成品会夹带木块、木屑、矸石、铁丝、玻璃纤维等杂物,即使经过洗选加工,在露天储存、利用敞开式车辆运输进水煤浆厂后仍不可避免地挟带杂质,如不重视除杂,异物进入制浆环节,会损坏设备,影响水煤浆厂正常生产,且入炉燃烧时还会出现堵塞燃烧用喷嘴现象,因此,应根据来煤品质设置必要和有效的除铁、除木、除纤维杂物设施。
4.3.5 本条文对原料煤破碎前、后的输送设备选型、布置及维护设施提出了要求。
除原煤外,其他洗后产品如末精煤、浮选精煤、煤泥等均是水分高、黏结性较大的物料,原料煤系统设计时,应在落煤斗、转运溜槽及煤仓角度等方面采取增滑、防堵塞和防黏附的有效措施。
4.3.6 原料煤系统产生的煤尘及煤泥水是影响工业厂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加强生产管理,采取合理的抑尘、降尘治理和煤泥水治理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污染程度,保障厂区和生产场所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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