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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建筑物与构筑物
15.2.1 储煤场(仓)及受煤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煤场结构类型应根据水煤浆工程服务年限、原料煤特性、工艺要求、工程地质、气象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 储煤场宜设围护结构,顶盖及围护墙宜采用轻质材料,跨度较大时,宜采用拱架或网架结构;长条形布置时,可采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但应采取措施避免煤压传于结构上;
3 当采用煤仓存储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筒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的相关规定。在地形、地基条件适宜时,可采用滑坡式或半地下式煤仓;
4 地下或半地下式受煤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在严寒和寒冷地区,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当有地下水时,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表15.2.1的规定,也可采用其他防水措施。
表15.2.1 地下或半地下式受煤坑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15.2.2 运煤栈桥和地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栈桥支承结构形式应根据栈桥高度确定;
2 栈桥的跨间结构,应根据地震烈度、使用功能、跨度及栈桥高度,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3 栈桥、地道垂直于斜面的净高不应小于2.2m;
4 人行道和检修道坡度大于5°时应设防滑条,大于8°时应设踏步;
5 栈桥、地道的两端应设安全出口,当其间距大于150m时,中部应设安全出口。地道应符合通风、排水和防水等要求。
15.2.3 原料煤系统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理。
15.2.4 制浆车间结构型式、设备基础型式等,应根据工艺布置、设备选型、工程地质特征及用户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磨机作为主要制浆设备时,制浆车间宜采用框排架相结合的结构型式。制浆车间平面布置宜采用横向布置,以磨机间排架抗风柱端作为扩建端;
2 磨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的相关规定;
3 大块式基础,应在基础四周和顶、底面配置直径10mm~14mm、间距200mm的钢筋网;
4 楼面预留口四周宜设置凸台,并应采用措施防止冲洗废水溢流入下层;
5 集控室地面应采用不易起尘的材料,门窗应为双层隔音门窗或密闭门窗。
15.2.5 储浆罐宜采用钢结构。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抗裂验算。
15.2.6 大型设备基础与大型储浆罐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15.2.2 对于长度超过150m的运煤栈桥、地道,为了方便工作人员出入,应在栈桥、地道中部设置出、入口。
15.2.4 在确定制浆车间的结构型式时应根据工艺要求和设计基础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 制浆车间平面采用横向布置,以磨机间山墙作为扩建端,扩建时可以不改变原结构的受力性能,还可以利用原有桥式吊车,以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4 厂房内各楼层的洞孔较多,为了防止楼面冲洗时污水及产生的废渣流到下层,影响生产和车间的环境,危及安全,应在洞孔周围设置凸台或者采取加盖板等防止冲洗废水溢流入下层的措施。
5 集中控制室内的设备和工作条件都要求有一个较卫生的、安静的环境。为了防止车间内粉尘和噪声的干扰,有必要设置双层隔音窗和密闭门。室内地面应采用不易起尘的建筑材料。
15.2.5 当储浆罐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由于水煤浆比重较大,在储浆罐直径较大时,产生的环拉力很大,有必要进行抗裂验算。
15.2.6 磨机基础是水煤浆工程中大型设备基础之一,目前磨机传动大都采用齿轮传动,为了控制磨机运行过程中地基沉降变形,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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