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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水煤浆运输
6.2.1 水煤浆产品运输方式,应根据水煤浆工程的设计生产能力、运输距离、用户集中程度和水煤浆产品质量,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水煤浆产品可采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船舶或管道运输方式。
6.2.2 条件具备时,水煤浆运输宜采用长距离管道输送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作为单独的运输工程项目时,应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确定;当作为主体工程的配套运输项目时,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
2 最大输送能力应根据用户总需要量确定,并宜有5%~10%的富裕量;
3 工作制度应与用户要求和接收装置能力相适宜;
4 水煤浆长距离管道输送应采取定浓度、定流量的输送方式;
5 水煤浆的输送浓度应根据产品的流变特性、粒度级配、稳定性要求、终端用途等因素确定;水煤浆输送浓度的波动不宜超过±3%;
6 输送工艺和主要设计参数应根据水煤浆性能指标和水煤浆管道输送试验结果确定;
7 管线走向选择应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并应避免经过地形复杂区域和特殊保护区域,减少泵站数量和加速流产生。
6.2.3 水煤浆储存、运输使用的罐体、箱体、管道和设备装卸连接等处应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沉淀和便于清理的措施。
6.2.2 项目建设条件具备,指水煤浆生产企业与用户达成一致意愿;水源、电源、管线占地、管线穿跨越位置等落实;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通过。
长距离管道输送指超过10km运距,水煤浆浓度不变的输送方式。将水煤浆采用管道埋地密闭输送到终端用户的方式,完全避免了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耗,供应可靠、便捷,与铁路和公路运输相比,投资低、占地少、运行成本低,综合经济效益显著。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外,还可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现行标准《浆体长距离管道输送设计规程》CECS 98:98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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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水煤浆储存
- 6.2 水煤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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