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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消防水泵房


18.4.1  消防水泵宜自灌引水。一组消防水泵的引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1条损坏时,其余的引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高压、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每台工作消防水泵应有独立的引水管。消防水泵应有不少于2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1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18.4.2  消防水泵房应有防止结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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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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