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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配电系统和负荷计算
11.2.1 电气主接线设计应根据供电系统的设计要求,结合水煤浆工程规模、运行方式等因素确定。接线应简单可靠、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当水煤浆工程分期建设时,应便于过渡。
11.2.2 高压电气主接线电源当采用双回路供电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
11.2.3 35kV及以下用户变电站宜设置站(所)变压器。当有两回路站(所)用电源时,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11.2.4 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煤浆工程低压配电宜采用放射式为主的配电系统;辅助生产厂房或其他建筑物宜采用树干式配电系统;
2 水煤浆工程中平行的生产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根据生产需要宜由不同的母线或线路配电,同一生产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一母线和线路供电。
11.2.5 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和功率因数可由表11.2.5选取。
表11.2.5 需要系数和功率因数
2 年用电能消耗量宜采用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计算。
11.2.1 本条文规定了在电气主接线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应考虑的因素。水煤浆工程分期建设时,特别强调了主接线的设计应考虑便于过渡的接线方式,否则会造成投资的浪费。
11.2.2 对主接线设计常规采用单母线接线。有双回路进线时,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运行实践证明,上述接线方式能够满足水煤浆工程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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