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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锅炉房布置


9.5.1  锅炉房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和水煤浆锅炉设备特点,做到设备布置和空间利用合理,管线连接短捷、整齐,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改扩建厂房宜和原有厂房协调一致。

9.5.2  锅炉房柱距和跨度宜根据锅炉容量、型式和布置方式,结合规划容量确定,并宜符合建筑设计统一模数。

9.5.3  锅炉房内管道阀门、挡板及其执行机构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操作,经常操作维护的阀门和人员难以到达的场所,宜设置平台、楼梯或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9.5.4  在锅炉房运转层靠近锅炉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水煤浆枪放置架、检修工作台、用水点和水煤浆枪冲洗设施。

9.5.5  炉内加药、给水加药和汽水取样装置,应设在锅炉房内接近加药、取样点的适当位置。

9.5.6  锅炉房内的地下沟道、地坑、电缆隧道应有防排水设施。

9.5.7  机炉电控制室宜集中布置。控制室应设置2个出入口。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严禁穿行汽、水、油、水煤浆等工艺管道。

9.5.8  锅炉房布置及检修起吊设施的设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

9.5.1  锅炉设备特点主要指锅炉本体的形式(露天、紧身罩封闭或屋内式)等对锅炉房布置的影响。

    锅炉及辅助设备应按照工艺流程的要求合理布局,管线及电缆布置整齐,简捷,减少运行阻力小,为安全运行和检修维护带来方便。

9.5.2  厂房柱距是根据锅炉等主要设备的尺寸经布置后确定。为有利于土建构件的制作和施工的方便,厂房的柱距应尽量统一。

    跨度对厂房土建造价影响很大,锅炉房的跨度主要取决于锅炉容量、台数和布置型式,在设计确定时宜符合建筑设计统一模数。

9.5.3  为便于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和操作,主要阀门等应布置在便于检查和操作的地方;对于布置高度超过2.2m或离开平台边沿较远的人员难以到达的场所,需增设维护操作平台、楼梯,或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9.5.4  在锅炉房运转层靠近锅炉适当位置设置水煤浆枪放置架、检修工作台和水煤浆枪的冲洗设施是为了方便锅炉操作人员日常操作,检修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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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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