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1 控制及自动化水平
12.1.1 水煤浆工程的控制及自动化水平,应根据工程规模、用户要求、系统运行特点及预期运行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对于改扩建工程,还应结合已有工程现状综合确定。
12.1.2 水煤浆工程控制及自动化水平应通过控制方式、控制及自动化系统的配置与功能、运行组织、控制室布置及主辅设备可控性等多个方面综合体现,并应符合工程所在行业的相关要求。
12.1.3 控制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控制技术和可靠性高、性能良好的设备。新产品、新技术应经验证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1.4 控制系统宜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可编程序控制器,其功能应包括数据采集和处理、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功能和锅炉燃料安全保护等。
12.1.5 集中控制系统应能在就地人员的巡回检查和配合下,在控制室内实现集中操作设备的启停、运行,进行工况监视和调整以及事故处理等。
12.1.6 随主辅设备本体成套供应及装设的检测仪表和执行设备选型,应满足系统运行、控制及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及接口技术等要求。
12.1.1 对于新建的水煤浆工程,应根据投资情况来确定控制及自动化水平。投资高的工程,可设置更多的自动控制回路及远方操作功能,并在DCS中加入先进控制软件来提高控制回路的性能。
对于改建、扩建工程,在原有系统及控制设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宜在原有控制室内新增一套计算机或常规仪表盘来管理新增的工艺系统,使新老控制设备完成对整个工艺系统的控制。
12.1.4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当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可编程序控制器时,均应能做到在控制室内以CRT及键盘为监控中心,实现运行的监视和调整,停机和事故处理。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2 控制及自动化
- 下一节:12.2 控制方式及控制室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厂址选择
- 4 原料煤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卸煤、储煤设施
- 4.3 原料煤筛分、破碎及输送
- 5 制浆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制浆工艺及设备
- 5.3 制浆系统及布置
- 5.4 添加剂配供系统
- 5.5 辅助设施
- 6 水煤浆储存与运输
- 6.1 水煤浆储存
- 6.2 水煤浆运输
- 7 计量与质量检测
- 8 水煤浆供应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卸浆、输浆
- 8.3 炉前供浆
- 9 水煤浆燃烧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锅炉设备
- 9.3 燃烧系统设备
- 9.4 点火启动、助燃及水煤浆雾化
- 9.5 锅炉房布置
-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总平面布置
- 10.3 地面运输
- 11 电气
- 11.1 供电系统
- 11.2 配电系统和负荷计算
- 11.3 主要电气设备
- 11.4 无功功率补偿
- 11.5 机组启动
- 11.6 主要设备布置及电缆敷设
- 11.7 照明
- 11.8 过电压保护、防雷及接地
- 11.9 通信
- 12 控制及自动化
- 12.1 控制及自动化水平
- 12.2 控制方式及控制室
- 12.3 检测
- 12.4 信号报警
- 12.5 保护及联锁
- 12.6 模拟量控制
- 12.7 电源
- 12.8 电缆敷设
- 13 给水与排水
- 13.1 水源
- 13.2 室外给水排水
- 13.3 室内给水排水
- 1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4.1 供暖
- 14.2 通风除尘与空调
- 14.3 室外供热管网
- 14.4 保温
- 15 建筑与结构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建筑物与构筑物
- 16 环境保护
- 16.1 一般规定
- 16.2 大气污染防治
- 16.3 废水治理
- 16.4 固体废弃物处理
- 16.5 噪声防治
- 17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 17.1 一般规定
- 17.2 劳动安全
- 17.3 工业卫生
- 18 消防
- 18.1 一般规定
- 18.2 消防给水
- 18.3 专用灭火装置
- 18.4 消防水泵房
- 18.5 电气设备防火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