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1 一般规定


9.1.1  隧道的防水设计,应根据环境条件、环境作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特点、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满足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
9.1.2  防水设计应遵循“以结构自防水为根本,以接缝防水为重点,多道防线,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与其相适应的防水措施。
9.1.3  隧道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设计使用年限等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选用二级或稍高于二级的防水标准。二级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整条隧道平均渗漏量不应大于0.05L/㎡•d,隧道内任意100㎡的平均渗漏量不应大于0.15 L/㎡•d;
    2  隧道内表面湿渍不应大于总内表面积的2/1000,任意100㎡内的湿渍不应大于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应大于0.2㎡。
9.1.4  处于不同埋深区域的隧道结构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9.1.5   工程采用的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卷材防水层、塑料防水层、金属防水板、管片接缝弹性橡胶密封垫、螺孔橡胶圈、橡胶止水带等材料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236)的规定。
9.1.6   隧道渗漏水治理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